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如何开立

2024-04-30 10:40

1.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如何开立

  申请材料:  境内机构初次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持以下材料,到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进行境内机构基本信息登记,之后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1、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或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登记证(驻华机构)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2、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正副本均可)。
  办理流程:  1、外商投资企业已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的,不需到外汇局登记企业信息,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开户手续。
  2、境内机构凡已办理过基本信息登记手续或已开立过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如需开立新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可直接到外汇指定银行办理开户手续。
  3、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变更开户银行和关闭账户的手续,在开户银行直接办理。
  4、异地企业如在京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先在注册地外汇局办理基本信息登记后,持上述材料再到北京外汇管理部经常项目处外汇账户管理科办理基本信息登记手续。
  办理期限:  即时办理。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如何开立

2.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经常项目外汇帐户的使用

1、开户单位办理帐户收付时,必须向银行出具《外汇帐户使用证》。开户银行凭《外汇帐户使用证》规定的帐户收支范围为开户单位办理帐户的收付业务。任何开户单位及开户银行未经外汇局批准,不得超范围使用帐户。2、开户单位须按《开立外汇帐户批准书》及《外汇帐户使用证》中有关帐户最高限额、使用期限、结汇方式等规定使用帐户,不得超范围、超期限使用帐户。对于净收入需结汇的帐户,开户单位应及时办理结汇。因项目进展问题需延期使用的帐户,应提前向外汇局申请,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延期。

3.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业务流程

第一步: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向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第二步:外汇局审核后,对符合条件的境内机构核发“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第三步:境内机构凭“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到经营外汇业务的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办理开户手续;第四步:开户金融机构为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于次日将开户信息传送外汇局。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业务流程

4.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应提交的材料

境内机构应当持下列材料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申请书;2、营业执照或社团登记证等有效证明的原件和复印件;3、有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涉外业务经营许可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或者有关经常项目外汇收入的证明材料(如结汇水单等);4、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原件和复印件5、外汇局要求的其它材料。

5.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变更手续

境内机构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后,如因经营需要调整账户限额和客户名称时,应当持账户变更申请书、原“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开立”)、外商投资企业须提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等材料向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并持开户所在地外汇局的“国家外汇管理局经常项目外汇业务核准件”(核准件要项为“账户变更”)到开户金融机构办理变更手续。境内机构变更客户代码时,应关闭其原有外汇账户,并需持相关文件,到外汇局办理重新开立外汇账户手续。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变更手续

6.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包括

经常项目外汇结算账户、边境贸易结算账户、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经常项目外汇账户主要用于经常项目外汇的收入与支出境内机构、驻华机构的下列项目外汇,可以开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1、经营境外承包工程、向境外提供劳务、技术合作的境内机构,在其业务项目进行中发生的业务往来外汇;2、从事代理对外或者境外业务的境内机构代收代付的外汇;3、境内机构暂收待付或者暂收待结项下的外汇,包括境外汇入的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先收后支的转口贸易收汇、邮电部门办理国际汇兑业务的外汇汇兑款、铁路部门办理境外保价运输业务收取的外汇、海关收取的外汇保证金、抵押金等;4、经交通部批准从事国际海洋运输业务的远洋运输公司,经外经贸部批准从事国际的外运公司和租船公司的业务往来外汇;5、保险机构受理外汇保险、需向境外分保以及尚未结算的保费;6、根据协议规定需用于境外支付的境外捐赠、资助或者援助的外汇;7、免税品公司经营免税品业务收入的外汇;8、有进出口经营权的企业从事大型机电产品出口项目,该项目总金额和执行期达到标准的,或者国际招标项目过程中收到的预付款及进度款;9、国际旅行社收取的、国外旅游机构预付的、在外汇局核定保留比例内的外汇;10、外商投资企业在外汇局核定的最高金额以内的经常项目项下外汇;11、境内机构用于偿付境内外外汇债务利息及费用的外汇;12、驻华机构由境外汇入的外汇经费;13、境内机构经外汇局批准允许保留的经常项目项下的其他外汇。

7.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支范围

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入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收入,支出范围为经常项目外汇支出及经外汇局核准的资本项目外汇支出。捐赠、援助、国际邮政汇兑等有特殊来源和指定用途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其账户收支范围按照有关合同或协议进行核定。

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境内机构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收支范围

8. 存放境外的服务贸易外汇资金调回境内同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银行是否需要审核

经外汇局登记备案过的境外账户资金调回境内同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银行无需审核交易单证。根据14号文第一百六十一条和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境内机构外汇资金存放境外,应开立存放境外外汇账户,该账户开立前应向所在地外汇局申请办理开户登记手续。外汇资金从上述境外存放账户调回时,如果调回至境内的账户为同名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外汇资金集中运营管理账户,银行可不审核交易单证,但应与境内机构确认资金性质。同时,境内机构将存放在境外的服务贸易外汇收入调回境内时,应进行国际收支统计间接申报,具体申报在“货币和存款收回-- 收回或调回存放境外存款本金”项下,国际收支交易编码为“801031”。拓展资料外汇的普遍分类按受限程度:分为自由兑换外汇、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和记账外汇自由兑换外汇,就是在国际结算中用得最多、在国际金融市场上可以自由买卖、在国际金融中可以用于偿清债权债务、并可以自由兑换其他国家货币的外汇。例如美元、港币、加拿大元等。有限自由兑换外汇,则是指未经货币发行国批准,不能自由兑换成其他货币或对第三国进行支付的外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规定凡对国际性经常往来的付款和资金转移有一定限制的货币均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世界上有一大半的国家货币属于有限自由兑换货币,包括人民币。记账外汇,又称清算外汇或双边外汇,是指记账在双方指定银行账户上的外汇,不能兑换成其他货币,也不能对第三国进行支付。按来源用途:分为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和金融外汇贸易外汇,也称实物贸易外汇,是指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即由于国际间的商品流通所形成的一种国际支付手段。非贸易外汇是指贸易外汇以外的一切外汇,即一切非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如劳务外汇、侨汇和捐赠外汇等。金融外汇与贸易外汇、非贸易外汇不同,是属于一种金融资产外汇,例如银行同业间买卖的外汇,既非来源于有形贸易或无形贸易,也非用于有形贸易,而是为了各种货币头寸的管理和摆布。按市场走势:分为硬外汇和软外汇,或叫强势货币和弱势货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