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2024-05-17 19:45

1. 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不合法。出现下面七种情况,说明投顾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不合规:一是对客户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及承诺保证收益;二是部分营销人员在不具备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三是在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引用信息或资料时未标明出处和著作权人,未说明引用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时间;四是未及时报告业务场所变化情况;五是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未告知客户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等信息;六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七是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等环节未完整留痕,部分营销留痕与产品种类不对应,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2. 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合法嘛

法律分析:不合法。出现下面七种情况,说明投顾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不合规:
一是对客户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及承诺保证收益;
二是部分营销人员在不具备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
三是在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引用信息或资料时未标明出处和著作权人,未说明引用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时间;
四是未及时报告业务场所变化情况;
五是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未告知客户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等信息;
六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
七是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等环节未完整留痕,部分营销留痕与产品种类不对应,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3. 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不合法。出现下面七种情况,说明投顾公司在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不合规:一是对客户进行虚假、不实、误导性营销宣传及承诺保证收益;二是部分营销人员在不具备证券投资顾问资格的情况下向客户提供证券投资建议;三是在提供投资顾问服务时引用信息或资料时未标明出处和著作权人,未说明引用证券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时间;四是未及时报告业务场所变化情况;五是提供证券投资顾问服务过程中未告知客户证券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等信息;六是内部控制存在缺陷,证券投资顾问业务管理制度、合规管理和风险控制机制不健全;七是业务推广、服务提供等环节未完整留痕,部分营销留痕与产品种类不对应,留痕管理有效性不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 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四十九条 第三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一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对方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欺诈行为的,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4. 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不合法。根据法律规定,诈骗金额在三千元以上的,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行为人的法律责任。你的金额较小,尚未达到立案标准。你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对方返还你的资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5. 推荐股票收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违法,不管是用什么名义推荐股票,网络荐股者只要一收取费用,就已经违反《证券法》,并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甚至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等罪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推荐股票收费合法吗

6. 收费推荐股票合法吗?

法律分析:
视情况而定,未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非法经营证券理财行为的一类,构成诈骗罪的,将受到刑事制裁。但专职经纪人推荐可以的,有证券从业资格。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一百七十一条 投资咨询机构及其从业人员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代理委托人从事证券投资;
(二)与委托人约定分享证券投资收益或者分担证券投资损失;
(三)买卖本咨询机构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股票;
(四)利用传播媒介或者通过其他方式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
(五)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7. 推荐股票收费合法吗?

法律分析:
违法,不管是用什么名义推荐股票,网络荐股者只要一收取费用,就已经违反《证券法》,并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甚至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等罪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

推荐股票收费合法吗?

8. 投资公司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合法吗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摘要】
投资公司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合法吗【提问】
您好,这道题由我回答哦~投资公司推荐股票收取服务费不合法的哦~法律分析:违法,不管是用什么名义推荐股票,网络荐股者只要一收取费用,就已经违反《证券法》,并可能涉嫌内幕交易,编造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甚至操纵证券、期货交易价格等罪名。【回答】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第七十八条 发行人及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及时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证券同时在境内境外公开发行、交易的,其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外披露的信息,应当在境内同时披露。【回答】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