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不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的是?

2024-05-17 21:59

1. 新三板不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的是?

根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异常交易监控细则[试行]》
新三板股票交易出现异常波动的,挂牌公司应当于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披露异常波动公告;如次一交易日开盘前无法披露,挂牌公司应当向全国股转公司申请停牌直至披露后复牌。
最近(20个交易日内)3个有成交的交易日以内收盘价触发条件:

新三板不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情形的是?

2. 新三板什么样的行为将被定义为异常转让

新三板以下行为将被定义为异常转让: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股票转让细则(试行)》(简称《股票转让细则》)第113条等对异常转让行为的外延进行了界定。异常转让行为的一个重要特征即“可能影响股票转让价格或者股票成交量”。《指引》对协议转让和做市转让方式下异常转让行为的认定标准进行了细化,并进一步明确了日常监控中发现异常转让行为时的针对性处理措施。

譬如,对于协议转让的股票,监控中发现投资者成交价格较前收盘价变动幅度超过50%的,全国股份转让系统公司将于次一转让日进行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证券代码、证券简称、成交价格、成交数量,以及买卖双方证券账户名称、主办券商证券营业部或交易单元的名称等。

3. 新三板交易规则疑问


新三板交易规则疑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