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品划转什么意思

2024-05-18 22:14

1. 担保品划转什么意思

担保品划转是把股票或者现金从普通账户转进信用账户,或者从信用账户转到普通账户。投资者向券商融资或融券,需要拿股票、现金等有价证券去质押担保,投资者将担保品划转到券商的信用账户后,证券公司就会将钱或证券借给投资者,否则是不会借出的。当投资者完成融资或融券后,将资金归还给券商后,就需要将担保品划转回普通账户,一般来说:无论是从信用账户划转资金到普通账户还是从普通账户划转到信用账户,都是T+1日生效。担保品划转的时间就是在交易日的9:30-15:00。担保物是指投资者提供的,用于担保其对证券公司所负债务的资金或证券。包括向证券公司提交的保证金(含资金和可充抵保证金的证券)、融资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的全部资金以及上述资金和证券所产生的利息等。融资融卷中的担保品划转只能在第二天交易:因为,融资融券接受当天划转担保物,但是担保物要第二天才能到达信用账户,所以,只能在第二天才能交易。普通账户当日交易的股票当日可转到信用账户,需开通不判断可用数,划入股票T+1到账,维持担保比例T+1日会变化;划转数量输入不正确不提示错误,具体清算时会划转失败。划入现金实时到账,维持担保比例随转入资金实时变化;卖出、了结仓单类降低负债情况,也是实时变化维持担保比例实时变化。风险警示类股票(ST股等)可转入信用账户充当担保品及进行卖出操作,在信用账户中折算率为0,因此在保证金可用余额计算项值中为0,不可用来融资买标的证券。两个市场的ST股都能提高融资融券账户维持担保比例。

担保品划转什么意思

2. 担保品划转交易时间

担保品划转的时间就是在交易日的9:30-15:00。值得注意的是普通账户划转担保品到信用账户的证券必须是交易所规定的可冲抵保证金的证券。当投资者完成融资或融券后,将资金归还给券商后,就需要将担保品划转回普通账户,一般来说:无论是从信用账户划转资金到普通账户还是从普通账户划转到信用账户,都是T+1日生效。因此当天划转担保品后,当天看不到担保品,要下个交易日才能看到。拓展资料:股票担保品划转的要求如下:1、首先是融资融券的客户。2、然后,要查一下,要划转的标的物是不是担保品,一般股票,基金,债券是担保品,但是少数ST股票,分级基金,低等级债券不是担保品。3、最后在股票交易时间划转。股票担保的规定:1、为了保证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可以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留置等。2、在现实生活中,质押担保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法律关系。但由于质押涉及到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因此往往引起一些纠纷。物权法对质押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进行质押。担保品划转操作流程1.若您需要在普通账户与信用账户之间划转股票,您可通过交易软件的相应版块进行操作。2.若您需要划转现金,信用账户与普通账户的资金不能直接互转,只能通过对应的三方存管银行进行转入和转出操作。股票交易担保品注意事项1、转入信用账户的证券必须列入可作为保证金使用的证券清单。2、实行T+1有效制度,即T日划入(信用帐户转普通帐户、普通帐户转信用帐户)担保物,T+1日可到帐户使用。3、当日买入的股票,可以在下一个交易日作为担保转让;当日买入的债券,也可以在当日作为担保转让。4、与交易运行及清算有关的担保品、融资融券、息票偿还、息票偿还交易:清算后-15:00(含节假日)。 担保品划转几天后可以买股票根据两融账户交易规则规定,担保品划转成功之后的第二个交易日就可以融资买股票。停牌的股票能否操作担保品划转只要券商没把该股票移出自己公司的担保品名单,就可以划转过去。不过如果要划转的话尽快为好,因为券商对于长期停牌的股票随时可能移出担保品名单。

3. 担保品划转后有什么影响?

有两方面的影响:1.您可以通过本公司提供的委托方式或银行方委托方式(电话银行、网上银行)发起从对应的存款银行账户向信贷资金账户的转账(机构账户只能从银行方发起)。2.您必须通过公司提供的委托方式(网上交易和热键方式)转让自己的股票产权。抵押品转让,转让的抵押品只能在开户时转让。T+1到达时,抵押品的转让不收取任何费用。拓展资料:一、担保品买入和融资买入的区别1.购买抵押品是用自有资金炒股。融资购买是以一定的资金作为抵押品,借入资金进行股票投机。例如,以10万元作为抵押品,借入10万元,以建立一个市场价值20万元的头寸。投资者的损益按20万元的市值计算。2.融资买入后,在持仓期间,投资者需要向证券公司支付利息。3.每笔融资融券交易都有期限。融资融券期限是指融资融券需要偿还的时间。投资者进行融资融券交易的,融资融券期限不得超过6个月。二、担保品划转注意事项1.转入信用账户的证券必须在可用于抵消保证金的证券清单中。2.实行T+1有效制度,即T日转账的抵押品(信用账户转普通账户、普通账户转信用账户)可在T+1日使用。3.当日买入的股票,可在下一交易日进行质押转让;当日购买的债券,可在当日办理抵押物转让。三、担保品交易抵押品是否可以在转让后的同一天进行交易不可以。保证金交易抵押品转让后,需要等待第二个交易日才能到达。融资融券交易担保品的转让包括担保品的转出和担保品的转入。如果你想进行保证金交易,你首先需要转入抵押品。抵押物转入后,不在同日到达,而是在第二个交易日到达;转出的抵押品也在第二个交易日到达。

担保品划转后有什么影响?

4. 股票担保品划转有何要求?

股票担保品划转的要求如下:
1、首先是融资融券的客户。
2、然后,要查一下,要划转的标的物是不是担保品,一般股票,基金,债券是担保品,但是少数ST股票,分级基金,低等级债券不是担保品。
3、最后在股票交易时间划转。
股票担保的规定:
1、为了保证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可以由债务人或第三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作为担保。担保方式有抵押、质押和留置等。
2、在现实生活中,质押担保是一种比较常见的法律关系。但由于质押涉及到的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因此往往引起一些纠纷。物权法对质押作了较为详细的规定,进行质押。

5. 担保品转入后多久可以融资

担保品转入后24小时可以融资,划转担保物T+1日生效,也就是今天划转的,明天可以用来融资。单笔融资或融券交易的合约期限一般为6个月(到期前可以申请展期,具体请看下一点介绍), 6个月是按照180天系统自动计算的,到期日当天归还负债也不计罚息。若合约到期是周六、周日等非交易日,则合约要在周五就还上。拓展资料:一、融资交易有三种还款方式:1.卖券还款:选择“卖券还款”方式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所得价款,按开仓时间顺序优先偿还先开仓融资欠款。举例:比如你有两笔负债:2月1日融资买入广汇股份,3月1日融资买入中信证券。现在你想把其中一笔卖掉,那么不管卖掉的是哪一笔,都是优先偿还广汇股份的负债,因为到期日期在前。2.担保物卖出:选择“担保物卖出”方式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已开仓证券所得价款,优先偿还本券融资欠款,余款可不必立即用于偿还其他融资欠款;投资者选择“担保物卖出”方式卖出信用证券账户内非开仓证券所得价款,可不必立即用于偿还融资欠款。举例:比如你的信用账户里有两笔负债外加自己从普通账户里转进来的一笔担保物。现在你把两笔负债中的任意一笔卖掉,都只还卖掉的这笔负债,不偿还其他负债。如果卖掉自己转进来的担保物,则不必用来偿还负债。3.直接还款:选择“直接还款”方式,则直接偿还现有负债,包括融资负债和利息费用等。如果当天收盘前融券卖出后又买入同种证券偿还了负债,就没有利息 。通过买入和融入证券同品种证券的方式换掉负债。

担保品转入后多久可以融资

6. 抵押担保能否转为保证担保

保证担保和抵押担保能转换。《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一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第六百八十二条规定,保证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保证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保证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保证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一、债务担保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依据法律规定,在不同情况下,保证人需要承担的责任有:民事责任、民事连带责任、担保(保证)责任、赔偿责任。
(一)民事责任。
1、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合同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未经法人书面授权或者超出授权范围与债权人订立保证合同的,该合同无效或者超出授权范围的部分无效,债权人和企业法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债权人无过错的,由企业法人承担民事责任。
(二)连带责任。
1、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与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在主合同规定的债务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的,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要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当事人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
3、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个保证人承担全部保证责任,保证人都负有担保全部债权实现的义务。
(三)担保(保证)责任。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二、连带责任保证人是担保人吗
保证是担保的方式之一,保证人是不债务履行提供担保的担保人,要承担保证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八条【担保合同与主合同的关系】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担保合同是主债权债务合同的从合同。主债权债务合同无效的,担保合同无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担保合同被确认无效后,债务人、担保人、债权人有过错的,应当根据其过错各自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第六百八十一条【保证合同定义】保证合同是为保障债权的实现,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保证人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合同。

7. 保证担保怎么转让

保证担保可以转让,但是当事人约定不能转让的除外。
《民法典》第696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第695条规定,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一、债权转让后担保人是否继续承担责任
债权转让后担保人要继承承担责任,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二、主合同变更要通知保证人吗
主合同变更包括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是否要通知保证人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
一、主合同主体的变更就包括债权人的变更,债务人的变更与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
1.债权人的变更无须得到保证人的同意,保证人必须对变更后的债权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保证人与原债权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2.债务人的变更必须在取得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否则保证人将不再对转让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债务人同时变更要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后,保证人才继续对新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二、主合同内容的变更是指合同的数量、价款、履行期限等具体规定的变更。
主合同当事人可以经协商一致而变更主合同内容,此种变更得到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保证责任;此种变更未得到保证人同意的,保证人仍应对变更后的主合同承担相应的保证责任,但不应超过保证人对原合同所承担的保证责任的范围。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
第六百九十六条
债权人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未通知保证人的,该转让对保证人不发生效力。
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债权的,保证人对受让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保证担保怎么转让

8. 保证担保可以转让吗

1.一般情况下,保证担保中的 债权人 可以转让债权,通知保 证人 后, 债权转让 对保证人生效。 2.若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仅对特定的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或者禁止债权转让,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转让全部或者部分债权的,保证人就受让人的债权不再承担保证责任。 3.债权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允许 债务人 转移全部或者部分 债务 ,保证人对未经其同意转移的债务不再承担保证责任,但是债权人和保证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第三人加入债务的,保证人的保证责任不受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六百九十六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七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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