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和创业板上市有什么区别

2024-05-18 02:16

1. 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和创业板上市有什么区别

天津股权交易所是地方批准,创业板是国家证监会批准和监管。
天津股权交易所(简称:天交所)是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的公司制交易所,2008年9月在天津滨海新区注册营业。在国务院的政策指导下,2008年5月天交所建设纳入“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20项重点工作”,之后又列入天津市金融改革创新“重中之重。2009年10月,经国务院同意批复的《天津滨海新区综合配套改革实验金融创新专项方案》中明确要求:“支持天津股权交易所不断完善运作机制,规范交易程序,健全服务网络,拓展业务范围,扩大市场规模。充分发挥市场功能,为中小企业和成长型企业提供高效便捷的股权投融资服务”。
创业板,又称二板市场即第二股票交易市场,是与主板市场不同的一类证券市场,专为暂时无法在主板上市的创业型企业、中小企业和高科技产业企业等需要进行融资和发展的企业提供融资途径和成长空间的证券交易市场,是对主板市场的重要补充,在资本市场有着重要的位置。在中国的创业板的市场代码是300开头的。
创业板是地位次于主板市场的二级证券市场,以NASDAQ市场为代表,在中国特指深圳创业板。在上市门槛、监管制度、信息披露、交易者条件、投资风险等方面和主板市场有较大区别。2012年4月20日,深交所正式发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并于5月1日起正式实施,将创业板退市制度方案内容,落实到上市规则之中。

天津股权交易所挂牌和创业板上市有什么区别

2. 天津股权交易所昨天揭牌 他是做什么么的?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所依法为非上市非公众公司股权提供交易服务,挂牌公司股东数量在法定的非公众范围之内。 
第二条 公司股权交易为现款现货交易,不得采用信用方式。 
第三条 市场交易各方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禁止做市商之间合谋,损害投资人利益。 
第四条 进入本交易市场投资,须按照本所规定申请注册为合格投资人。 
第五条 挂牌公司原始股东不符合条件未注册为合格投资人的(包括法人和自然人),只能继续持有公司股权,或通过市场以协议方式买入或卖出股权。不能通过交易系统在做市期间、集合竞价期间参与买卖本公司及市场其他挂牌公司股权。 
第六条 投资人股权帐户分个人帐户和法人帐户。 
第七条 投资人开设股权帐户,应同时在本所指定的第三方银行开设资金帐户;资金帐户须保留足够的资金余额,资金余额按银行活期储蓄利率计付利息;股权帐户和资金帐户须配套使用。 
第八条 挂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在公司股权挂牌交易前、任命生效时及新增持有公司股权时,按照本所的有关规定申报并申请锁定所持其所任职公司的股权。 
第九条 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股权事务代表所持其所任职公司股权发生变动的(因公司派发股利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导致的变动除外),应当及时向公司报告并由公司在本所指定网站公告。 
第十条 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公司股东买卖其所任职公司股权应当遵守《公司法》、《证券法》和本所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 
第二章 定价与成交原则 
第一节 一般规定 
第十一条 本所采取做市商双向报价、集合竞价与买卖双方协商定价相结合的混合型交易制度。不进行集中连续竞价交易。 
第十二条 本所交易日为每周一至周五。国家法定假日和本所公告的休市日,本所市场休市。每个交易日交易时间段: 
第一次集合竞价时间为:9:15-9:25; 
做市商做市前报价时间为:9:25-9:30; 
做市商双向报价做市时间为:9:30至11:30,13:00至14:00; 
第二次集合竞价时间为:14:00至14:15; 
协商定价交易时间为:14:15至15:00。 
第十三条 做市商双向报价、投资人定单限当市有效。 
第十四条 市场报价或定单价均为实价,投资人定单均为限价定单。 
第十五条 符合本规则各项规定达成的交易于成交时生效,买卖双方必须承认交易结果,履行清算交收义务。 
第十六条 做市商双向报价和投资人定单的数量单位为挂牌交易公司全部股份的1/200,即一手,或其整数倍。卖出股权时,余额不足1手部分应当一次性卖出。 
第十七条 本所对公司股权交易实行价格涨跌幅限制,涨跌幅比例为15%。 
第二节 做市商报价规则 
第十八条 挂牌交易股权应当由至少一家做市商向交易系统提供买入和卖出双向报价信息。 
第十九条 做市商报价期间,投资人定单之间不直接配对成交。 
第二十条 交易系统获得做市商的报价信息,包括全体做市商的买卖报价和数量。投资人可根据做市商买卖报价确定买卖定单的价格和数量。 
第二十一条 在每一个交易日,做市商应按照本规则要求,针对其做市股权提供不少于3次合格报价。 
第二十二条 对投资人等于(或低于)买入报价的卖出定单或等于(或高于)卖出报价的买入定单,交易系统按照价格优先和时间优先的原则,以不低于买卖双方报出或定单的较低数量,自动成交。 
第二十三条 投资人定单数量不能一次全部成交时,定单其余数量可继续有效。本交易日不能成交的,即自行作废。定单未成交的,投资人可以撤销定单并进行重新提交定单。 
第三节 集合竞价规则 
第二十四条 9:15-9:25投资人(做市商除外)向交易系统提交定单参与第一次集合竞价。 
第二十五条 每个交易日14:00至14:15,交易系统继续接受投资人买卖定单,交易进入第二次集合竞价时段。 
第二十六条 做市报价时段结束后,新申报定单与做市报价时段未成交的买卖申报定单,分别按照“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自动排队形成买入队列和卖出队列,市场进行集合竞价。 
第二十七条 在集合竞价期间,所有符合条件的定单成交,均为有效成交,投资人均应接受成交价格和成交数量。 
第四节 协商定价 
第二十八条 每个交易日14:15-15:00,由投资人之间(通过电话或网络)直接进行协商定价。 
第二十九条 协商双方就交易价格和数量达成一致后,由协商双方以协议交易申报形式在15:00以前输入交易系统,交易系统在收到有效申报信息后立即成交,并通过股权登记托管和交易结算系统进行股权交割和资金结算。 
第三十条 协议成交后,交易双方应在第二个交易日中午闭市前以书面形式报本所备案。 
第五节 开盘价与收盘价 
第三十一条 公司股权的开盘价由第一次集合竞价产生,如无成交价,则以最优买卖盘平均价为开盘价。 
第三十二条 每一交易日,以成交量为权重,对做市商报价期间最后一次成交价、集合竞价成交价和协商定价成交价进行加权平均,作为当日收盘价。 
第三章  交易异常情况 
第三十三条 发生下列交易异常情况之一,导致市场部分或全部交易不能进行的,本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或停牌: 
(一) 不可抗力; 
(二) 意外事故; 
(三) 技术故障; 
(四) 非本所所能控制的其他异常情况。 
(五) 其它必须临时停市或停牌的原因。 
第三十四条 出现投资人无法提交买卖定单或者中断行情传输等交易异常情况的,本所可实行临时停市。 
第三十五条 本所认为可能发生上述条规定的交易异常情况,并严重影响交易正常进行的,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或停牌,在宣布之前已成交的买卖仍属有效。 
第三十六条 因交易异常情况及本所采取应对措施造成的损失,本所不承担责任。 
第四章 交易信息揭示 
第三十七条 在正常做市报价交易时间(9:30-11:30,13:00-14:00),交易系统揭示如下信息:前一交易日收盘价;当日开盘价;做市商报价;成交行情;累计成交等。 
第三十八条 在协商定价交易期间(14:15-15:00),交易系统向全体投资人揭示如下信息:当日开盘价;做市商双向报价成交情况;当日第二次集合成交情况;未成交定单等。 
第三十九条 全天交易结束(15:15)后,交易系统披露当日每支挂牌股权的开盘价、收盘价、最高价格、最低价格、成交总量、成交总额以及市场总成交量、总成交额和综合价格指数等。 
第四章 停牌与复牌 
第四十条 发生交易异常情况,导致市场部分或全部交易不能进行的,本所可以决定临时停市或停牌。 
第四十一条 挂牌公司发生本章规定的临时停牌事项或本所认为合理的理由,应当申请对其挂牌股权实施临时停牌和复牌。 
第四十二条 导致临时停牌因素消除后,本所自动复牌或由挂牌公司申请复牌。 
第四十三条 挂牌公司出现下列财务状况异常或者其他异常情况,导致投资人难以判断公司前景,投资权益可能受到损害的,本所对该公司股权交易提出重大风险警示。 
第四十四条 挂牌公司出现本所规定事项,本所暂停终止其股权双向报价、集合竞价交易。

3. 新三板挂牌企业如何实现融资,与天交所有什么区别

一、新三板挂牌企业实现融资的方式:
1、定向增发:在股权融资方面,允许公司在申请挂牌的同时或挂牌后定向发行融资,可申请一次核准,分期发行。
2、优先股:优先股对于新三板挂牌的中小企业可能更具吸引力。一般初创期的中小企业存在股权高度集中的问题,优先股这种安排既让企业家保持对公司的控制权,又能为投资者享受更有保障的分红回报创造条件。
3、中小企业私募债:私募债是一种便捷高效的融资方式,其发行审核采取备案制,审批周期更快,资金使用的监管较松,资金用途相对灵活。综合融资成本比信托资金和民间借贷低,部分地区还能获得政策贴息。
4、做市商制度:做市商制度是证券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参与新三板交易,通过自营买卖差价获得收益的制度。由于证券公司拥有数量众多的营业部网点,便于客户开立新三板投资权限,从而提高整个新三板交易的活跃度,盘活整个市场。
5、资产证券化:资产证券化可能对于拥有稳定现金流的企业更适合。不过,一般来说此类企业或者比较成熟,或者资产规模较大,而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普遍现金流并不稳定,资产规模也偏小,要利用资产证券化工具可能存在一些障碍。
6、银行信贷:目前银行针对众多轻资产企业推出了挂牌企业小额贷专项产品,新三板已和多家银行建立了合作关系,为挂牌企业提供专属的股票质押贷款服务。
二、与天交所的区别:
1、主管机关不同:新三板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证监会直管,天交所是由天津市政府批准设立。
2、定位不同:新三板是全国性证券交易场所,天交所是区域性股权交易场所。
3、交易方式不同:新三板采用协议转让、竞价交易、做市商,天交所是非连续交易。

4、挂牌公司性质:新三板挂牌公司是公众公司,天交所挂牌公司是非公众公司。

新三板挂牌企业如何实现融资,与天交所有什么区别

4. 新三板与天交所有什么区别

新三板和天交所有何区别?其实两者都属于场外交易市场,也是我国构建多层次资本市场场外市场的重要尝试,其市场的定位也非常的相近,但从操作层面也存在着许多不同点和区别:其一、天交所挂牌的范围要比新三板宽。具体体现在,新三板挂牌的公司目前是仅限于中关村科技园区内具备高新技术资质的公司和全国范围内的国家级高新技术园区的优质企业,而天交所挂牌公司目前包括“两高两非”企业和私募股权基金及非上市公众公司的股权交易等,比新三板参与的主体要多而宽。

5. 股权交易中心和新三板有区别吗?

新三板与新四板均为股权交易场所。
新四板与新三板的区别如下:
1、挂牌成本不同:新三板挂牌成本在120万左右,而新四板的费用要低很多;
2、融资功能不同:新三板主要为挂牌企业提供股权融资,新四板主要为企业提供挂牌、登记、托管、转让、展示服务以及各类股权、债权、金融产品等服务。
3、股价形成机制不同:新三板挂牌企业依据股票交易形成价格,区域性股权交易中心挂牌企业根据公司净资产确定股价。

扩展资料
股权交易,主要是指股权转让交易。股权转让是指公司股东依法将自己的股份让渡给他人,使他人成为公司股东的民事法律行为。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东有权通过法定方式转让其全部股权或者部分股权。
股权是投资人投资公司而享有的权利,来源于投资人对投资财产的所有权。投资人对公司的投资实质上是对投资财产权利的有限授予,授予公司的财产权利成为公司法人对投资财产的财产权,保留下来的权利及由此派生的衍生权利就成为投资人的股权。
股权交易,主要是股权持有人与有意持有股权的投资人之间的股权转让交易。一般有现金交易、股份或资产置换交易等。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是指股票投资者之间按照市场价格对已发行上市的股票所进行的买卖。股票公开转让的场所在中国大陆目前仅有两家交易所,即上海证券交易所和深圳证券交易所。
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交易的地点一般是在国家有关部门、各地政府主管的股权交易中心、产权交易所、证券交易所进行。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股权交易

股权交易中心和新三板有区别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