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2022?

2024-05-17 16:29

1.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2022?

法律分析: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应纳税所得额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
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
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不超过1455元的税率为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税率为10%。
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税率2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税率为25%。
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税率为3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税率为3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税率为45%。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2022?

2. 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是什么2022

法律分析:应纳个人所得税的税额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个人所得税的起征点是3500元,应纳税所得额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既包括居民纳税义务人,也包括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居民纳税义务人负有完全纳税的义务,必须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的全部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而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1、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500元,不超过1455元的税率为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500元至4500元的部分,超过1455元至4155元的部分税率为10%。2、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4500元至9000元的部分,超过4155元至7755元的部分税率2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9000元至35000元的部分,超过7755元至27255元的部分税率为25%。3、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5000元至55000元的部分,超过27255元至41255元的部分税率为30%。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55000元至80000元的部分,超过41255元至57505元的部分税率为35%。全月应纳税所得额超过80000元的部分,超过57505元的部分税率为4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三、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四、劳务报酬所得;五、稿酬所得;六、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七、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八、财产租赁所得;九、财产转让所得;十、偶然所得; 十一、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3.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21

法律分析:需要结合个人的相关收入来确定具体需要交纳的数额,比如工资、劳务报酬等达到一定标准需要缴纳相应的数额。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政策2021

4. 2022个人所得税政策

个人所得税政策如下:个人取得年终奖不再适用优惠算法,即不能再单独计税,应并入当年综合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调整征税机关与自然人(居民、非居民人)之间在个人所得税的征纳与管理过程中所发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个人所得税的征税对象如下:1、法定对象: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2、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一条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居民个人。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非居民个人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照本法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纳税年度,自公历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第三条  个人所得税的税率:(一)综合所得,适用百分之三至百分之四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二)经营所得,适用百分之五至百分之三十五的超额累进税率(税率表附后);(三)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5. 2022年个人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2022盘点2022年发布的个税新政策!01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主要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起纳税人照护3岁以下婴幼儿子女的相关支出,按照每个婴幼儿每月1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扣除方式      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具体扣除方式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时间规定      从婴幼儿出生的当月至年满三周岁的前一个月。享受主体      婴幼儿监护人:包括生父母、继父母、养父母;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比照执行。享受环节      既可在工资、薪金预扣预缴阶段扣除,也可在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时享受。信息填报      纳税人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或纸质《扣除信息表》填报子女信息。      1证件类型可选择“出生医学证明”,填写相应编号和婴幼儿出生时间;      2婴幼儿已被赋予居民身份证号码的,证件类型也可选择“居民身份证”,填写身份证号码和婴幼儿出生时间;      3婴幼儿名下是中国护照、外国护照、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身份证件信息,也可作为填报证件。具体可查看:      《国务院关于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的通知》(国发〔2022〕8号)02个人养老金递延纳税优惠主要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起,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缴费环节      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投资环节      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领取环节      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其缴纳的税款计入“工资、薪金所得”项目。备注: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名单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财政部、税务总局另行发布。上海市、福建省、苏州工业园区等已实施个人税收递延型商业养老保险试点的地区,自2022年1月1日起统一按照本公告规定的税收政策执行。具体可查看《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4号)03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优惠主要内容:      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时间规定      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纳税人出售住房时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      新购住房为二手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纳税人购房时契税的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载明的登记时间为准;新购住房为新房的,购买住房时间以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办理房屋交易合同备案的时间为准。地点规定      纳税人出售和重新购买的住房应在同一城市范围内。      同一城市范围是指同一直辖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所辖全部行政区划范围。产权规定      出售自有住房的纳税人与新购住房之间须直接相关,应为新购住房产权人或产权人之一。退税金额      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退税金额=(新购住房金额÷现住房转让金额)×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可查看:      1《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30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支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有关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1号)04法律援助补贴税收优惠主要内容:      自2022年1月1日起对法律援助人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规定获得的法律援助补贴,免征增值税和个人所得税。申报要求      法律援助机构向法律援助人员支付法律援助补贴时,应当为获得补贴的法律援助人员办理个人所得税劳务报酬所得免税申报。其他规定      法律援助机构是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十二条规定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群团组织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按照本公告规定为法律援助人员办理免税申报,并将法律援助补贴获得人员的相关信息报送司法行政部门。具体可查看: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法律援助补贴有关税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25号)05内地投资者投资香港交易型开放式基金个人所得税优惠主要内容:      交易型开放式基金(ETF)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现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可查看:      1《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交易型开放式基金纳入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后适用税收政策问题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22年第24号)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125号)      3《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关于继续执行沪港、深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和内地与香港基金互认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证监会公告2019年第93号)06 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优惠主要内容:      对在广东省内取得所得的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及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的个人,提高个人所得税减征幅度。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      1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等4项综合所得,按应纳税额减征90%的个人所得税。      2经营所得年应纳税所得额30万元(含30万元)以下的,按应纳税额减征100%的个人所得税;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0万元的部分,按应纳税额减征90%的个人所得税。      3纳税人同时符合残疾、孤老人员和烈属两种及以上身份的,选择一种身份享受减征税收优惠,不得重复享受。      4个人减免税额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超过9万元。因自然灾害遭受重大损失      以扣除保险赔款后的实际损失额为限,给予减征应纳税所得额。减免税额最高不超过受灾当年度全年应纳个人所得税额的90%。施行时间      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具体可查看:      《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广东省残疾人等个人所得税减征规定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公告2022年第1号)个税新政策· 2022

2022年个人税收优惠政策有哪些

6. 个人所得税2022年新政策

法律分析:一是进一步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是进一步加大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减免力度。自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年应纳税所得额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在现行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所得税。三是提高制造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自2021年1月1日起,对制造业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提高到10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7. 2022年个人经营所得税优惠政策

2022年对个体工商户的税收优惠政策有:1、月销售额在15万以内,季度额度在45万以内,免征个体户增值税2、个体户使用小规模纳税人的,对于应税销售收入适用3%征收率的,可以继续享受按照1%减征增值税,也可以通过适用预缴增值税,按照1%减预征收预缴的形式;3、应税所得税没有超过100万的,可以享受现行优惠政策的基础上,可以对个人所得税减半征收,这些政策适合所有个体工商户都可以享受的征收形式;4、特殊行业的个体户可以享受到免征个人所得税,比如:饲养业、养殖业和种植业的个体工商户的收入可以享受免征个人所得税的税收优惠政策。如果纳税人同时经营这几种业务,需要将收入单独核算,当然此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如果不能进行单独的核算,就会按照全部所得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5、重点人群三年内可以按照一定金额减征一定的税收,对于想一些持有《就失业登记证》或者《就业创业证》的人群,自主创业退役兵等从事个体工商户,在办理个体工商户的当月,三年内每年按照一定的金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个人所得税、教育费附加和城市维护建设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当缴纳个人所得税:(一)工资、薪金所得;(二)劳务报酬所得;(三)稿酬所得;(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五)经营所得;(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七)财产租赁所得;(八)财产转让所得;(九)偶然所得。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以下称综合所得),按纳税年度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非居民个人取得前款第一项至第四项所得,按月或者按次分项计算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取得前款第五项至第九项所得,依照本法规定分别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2年个人经营所得税优惠政策

8. 2022个人所得税优惠减免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公司发展,出台了一系列税收扶持政策,不断加大减税政策范围。许多经营者对企业所得税减免税计算、政策优惠是否可以累积享受、个体经营者个人所得税减免税计算等问题仍存在疑问。以下是最新的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政策。
      一、增值税免税      现行政策: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增值税纳税人按3%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暂停预缴税款。      我提示:优惠政策适用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不区分公司或个体经营者。只要符合上述标准,就可以享受增值税免税政策优惠。      二、减半征收优惠政策      现行政策1: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现阶段优惠政策的前提下,个体户年应纳税额不得超过100万元,个人所得税减免缴纳。个体户可以享受任何税收方式。      我提示:计算减免税额的公告      减免税额=(个体户个人经营所得应纳税额不得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应纳税所得额——其他现行政策减免税额×个体户个人经营所得应纳税额不超过100万元÷个人经营所得应纳税额)×(1-50%)      个体户在纳税申报时,必须填写上述方法计算的相应营业收入的所得税申报表“增值税免税”栏,附上《个人所得税减免税事项报告表》。对于通过电子税务局申报的个体经营者,税务局可以提供优惠的增值税免税和表格预填服务。对于预算定额和简单申报的个体经营者,税务局应当按照减税缴纳税款。      现行政策2: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各省、自治州、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所在地区的具体情况和宏观经济政策,规模增值税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50%的税款。
      我提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按规定享受资源税、大城市维护建设税、房地产税、城市土地使用税、合同印花税、耕地占用税、教育附加费、地方教育附加政策优惠,可享受上述政策优惠。      三、延期公司社会保险金现行政策      现行政策1:困难行业公司可申请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以下简称三项社会保险费),其中养老保险费延期至2022年底,工伤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不得超过1年。在延期期间,所有的滞纳金都将被免除。      现行政策2:疫情影响严重地区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以申请三项社会保险费,期限为2022年底,期间免征滞纳金。      现行政策3: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户和各类自由职业者,2022年缴费困难的,可以自行延期缴费。      2022年未偿还的抵押贷款也可在2023年底前偿还。存款基数可从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内自由选择,累计缴费年限。
      四、退税企业增值税增量留抵退税政策优惠      自2022年7月1日起,扩大企业增值税退税政策范围,财政部税务总局进一步增加企业增值税期末退税政策通知(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布2022年第14号,以下简称2022年第14号公告)第二条规定的加工制造业每月全额退款企业增值税增量税,一次性退还总进项税相关政策范围,扩大到“批发零售业”,“农、林、牧、水产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维修等服务业”,“文化教育”,“卫生和社工”和“文化艺术、体育服务业”(以下简称批发零售等领域)公司(含个体户,相同)。      我提示:业务流程中相应的增值税销售额占所有增值税销售额的50%以上。以上销售总额按经营者申报退税前12个月销售总额计算;出口退税前经营期未满12月但超过3个月的,按实际经营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