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草法规定个人携带卷烟数量

2024-05-19 17:29

1. 烟草法规定个人携带卷烟数量

法律分析:烟草法规定个人携带卷烟数量如下:1、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即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2、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携带业务用烟,超过个人携带卷烟最高限量的,必须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携带证。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携带业务用烟的数量每人次不得超过5万支,即250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九条  无准运证或者超过准运证规定的数量托运或者自运烟草专卖品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处以罚款,可以按照查获地省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上年度烟叶平均收购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烟叶,按照市场批发价格的百分之七十收购违法运输的除烟叶外的其他烟草专卖品;情节严重的,没收违法运输的烟草专卖品和违法所得。 承运人明知是烟草专卖品而为无准运证的单位、个人运输的,由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异地携带烟叶、烟草制品,数量较大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烟草法规定个人携带卷烟数量

2. 国家烟草局关于旅客带烟的最新规定

  《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国烟专[2008]18号  )
  一、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

3. 国家对烟草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

第三条 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

第四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及领导体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

第五条 国家对卷烟、雪茄烟焦油含量和用于卷烟、雪茄烟的主要添加剂实行控制。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

国家对烟草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4. 国家对烟草的管理有哪些规定??

国家对烟草的管理有哪些规定??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以下简称《烟草专卖法》),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烟草专卖是指国家对烟草专卖品的生产、销售和进出口业务实行垄断经营、统一管理的制度。第三条 烟草专卖品中的烟丝是指用烟叶、复烤烟叶、烟草薄片为原料加工制成的丝、末、粒状商品。第四条 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职责及领导体制,依照《烟草专卖法》第四条的规定执行。设有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市、县,由市、县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内的烟草专卖工作,受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和本级人民政府的双重领导,以上一级烟草专卖行政主管部门的领导为主。第五条 国家对卷烟、雪茄烟焦油含量和用于卷烟、雪茄烟的主要添加剂实行控制。烟草制品生产企业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使用有害的添加剂和色素。以上就是我为大家总结的内容,希望大家明白。

5. 求最新国家烟草局关于对个人携带烟草的有关规定

依照我国法律和国务院部门政策等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允许异地携带卷烟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
注明:允许异地携带卷烟或雪茄烟50条/1万支是指,我国境内依法所销售的真品卷烟。不含走私卷烟(指:非法进口卷烟或印有“专供出口”字样的国产卷烟)和非法生产的烟草制品。异地携带走私卷烟或非法生产烟草制品的,法律另行处理。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法〔2013〕434号)第一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扩展资料
根据《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二、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超过个人携带卷烟最高限量的,必须向烟草专卖局申请办理携带证。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跨地(市)携带业务用烟的数量每人次不得超过5万支(250条)。
三、携带证由携带起始地的地(市)级烟草专卖局或地(市)级以上烟草专卖局签发。卷烟工业企业所在地的县级烟草专卖局,可以根据上一级烟草专卖局的委托签发携带证。有权签发携带证的烟草专卖局,不得将携带证交由辖区内的卷烟工商企业直接开具。
四、携带证的签发机关应当根据携带起止地点的距离、携带人选乘的交通工具,结合携带人的申请期限,合理确定携带证的有效期限。携带证的有效期限,从签发之日起计算,最长不得超过10日。一份携带证只能签发给一名携带人。
五、卷烟工商企业的公务人员申请办理携带证,应当向有权签发携带证的烟草专卖局提交书面申请,并加盖所在单位公章。书面申请内容应包括:携带人姓名、所在单位及部门,需携带卷烟的牌号、规格和数量,携带起止地点和携带人选乘的交通工具,申请期限及携带卷烟事由说明等。
参考资料来源:中国政府网-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求最新国家烟草局关于对个人携带烟草的有关规定

6. 携带烟草制品的规定。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入境旅客每人每次携带卷烟2条/400支,或雪茄100支,或烟丝500克等情形的,国家海关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予以旅客入境。如果入境旅客携带的烟草制品超过上述规定数量的,应当在《申报单》上如实填报烟草制品的具体数量,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
参考资料内容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法律)
第二十三条  个人进入中国境内携带烟草制品的,不得超过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规定的限量。
第二条第二款   卷烟、雪茄烟、烟丝、复烤烟叶统称烟草制品。
《关于在全国各对外开放口岸实行新的进出境旅客申报制度》(海关总署公告2007年第72号)三、进境旅客携带有下列物品的,应在《申报单》相应栏目内如实填报,并将有关物品交海关验核,办理有关手续:(四)酒精饮料超过1500毫升(酒精含量12度以上),或香烟超过400支,或雪茄超过100支,或烟丝超过500克;

7. 烟草携带规定

法律分析:依照我国法律和国务院部门政策等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是允许异地携带卷烟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烟草专卖局关于调整异地携带卷烟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烟法〔2013〕434号)第一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第二十二条 确定异地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不得超过最高限量异地携带卷烟。

烟草携带规定

8. 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法规定个人最多可以随身带几条香烟。

国家烟草专卖局下发的《关于规范异地携带卷烟管理和携带证使用的通知》 国烟专〔2008〕18号
  第一条、个人乘坐车、船、飞机等交通工具,跨地(市)携带卷烟的最高限量为每人次1万支(50条)。
个人在最高限量以内携带卷烟,不需办理携带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