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债转股有什么意义

2024-05-18 15:21

1. 银行债转股有什么意义

1、从改革意义来说,债转股的内在含义实际上与十五大所规定的推进现代企业制度、发展多元化产权结构和国有资本实施战略性重组这些改革目标密切联系在一起,为这些改革提供了一个好的契因和条件。
2、从发展方面看,与解决我们当前国有企业面临的许多重大难题有密切关系。债转股不意味着国家或有国家背景的金融机构把企业的烂帐认下来,而是淘汰旧的生产能力、调整产权结构、促进技术设备更新,以及在全社会的空间实现资源优化配置等。
一、什么是企业重组
广义的企业重组,包括企业的所有权、资产、负债、人员、业务等要素的重新组合和配置。
狭义的企业重组是指企业以资本保值增值为目标,运用资产重组、负债重组和产权重组方式,优化企业资产结构、负债结构和产权结构,以充分利用现有资源,实现资源优化配置。
企业是各种生产要素的有机组合。企业的功能在于把各种各样的生产要素进行最佳组合,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和利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的市场需求和生产要素是不断变化的,特别是在科学技术突飞猛进、经济日益全球化、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下
,企业生存的内外环境的变动趋于加快,企业要在这种变动的环境中保持竞争优势,就必须不断地及时进行竞争力要素再组合,企业重组就是要素再组合的一种手段。在市场竞争中,对企业长远发展最有意义的是建立在企业核心竞争力基础之上的持久的竞争优势。企业的竞争优势是企业盈利能力的根本保证,没有竞争力的企业连基本的生存都得不到保证,更谈不上发展。所以,通过企业内部各种生产经营活动和管理组织的重新组合以及通过从企业外部获得企业发展所需要的各种资源和专长,培育和发展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是企业重组的最终目的。
二、如何有效解决民营企业融资问题?
1、调整和完善银行结构体系
现阶段,我国商业银行结构体系中国有商业银行仍占高度垄断地位,而民营商业银行数量很少,民营性的中小商业银行更是稀少。这种金融服务结构,不仅严重降低了中小企业融资效率,影响了中小企业的发展,而且还加大了国有商业银行系统的金融风险。应改革创新金融社区服务模式,方便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进入当地众多的民营企业,形成金融机构与企业“双赢”的良好局面。
2、创立专门针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性银行
可以考虑除现有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中国进出口银行三大政策性银行,新创立“中小企业发展银行”,专做中小企业的信贷融资,专门解决中小企业的融资。如韩国中小企业银行、法国中小企业设备信贷银行,就是这样的银行,它们的效果很不错,很值得借鉴。
3、完善中小企业自身建设
企业要加强自身管理,提高企业的自身管理理念和水平。民营中小企业要加强队伍建设,提高管理人员素质和业务水平,改革经营管理模式,尽快建立起适应市场经济需要的现代企业管理制度与模式,吸纳专业性强的技术和管理人才;企业经营管理由家族式管理向的现代化科学管理转变;产权制度由自然人产权向现代企业产权制度转变,让民营中小企业正规化,规范化。
4、降低银行门槛,并逐步放开对民间借贷资本的金融管制
既然大材不必小用,大银行为小企业服务不对口、成本太高,为何不让中小银行服务中小企业;既然民间资本的金融活动相当强烈,而且“地下信贷”事实上已客观存在,为什么不可以通过大胆的体制创新,在做好标准化、规范化的前提下,构建足够多的中小银行,满足民间资本融通的需求,为中小企业融资的搭建平台。

银行债转股有什么意义

2. 银行转债还有吗

民生银行可转债是中国民生银行的一种服务。
民生银行可转债
根据民生银行18日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本次分离交易可转债将按每张面值100元发行,共发行不超过15000万张;债券期限为自发行首日起10年,每年付息一次;债券利率水平及利率确定方式授权董事会在发行前参考市场情况和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此外,每张债券的认购人可以无偿获得公司派发的一定数量认股权证,其中50%为存续期12个月的认股权证,50%为存续期24个月的认股权证。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1、发行总额:4,000,000,000 元;
2、票面金额:100 元;
3、债券期限:自发行之日起 5 年;
4、利率与付息方式:票面年利率为 1.5%,利息每年支付一次;
5、转股价格:根据募集说明书刊登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的算术平均收盘价格 10.01 元为基础,上浮 1%,为 10.11 元。
6、转股起止时期: 2003 年 8 月 27 日至 2008 年 2 月 27 日;
7、担保人:中国工商银行;
8、信用级别及资信评估机构:AAA,大公国际资信评估有限公司;
9、发行方式:网上向一般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数量为发行总量的 10%,网下向机构投资者发售的数量为发行总量的 90%,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根据实际申购结果在初步确定的网上和网下发售数量之间作适当回拨;
10、发行对象: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开立股东账户的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可购买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投资者; 11、承销方式:余额包销;
11、本次发行预计实收募集资金:3,934,100,000 元;

3. 债转股有银行存款影响吗

债转股会影响银行存款。
它把银行不良资产盘活,把银行不良资产分离出去,转为企业的股权,这样就可大力提高银行的信用地位,从而搞活银行的资金。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管理,促使企业重组,改变单一的国有资本,增加国有资本的活性。
一、金融牌照申请要求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经银监会批准经营金融业务的金融机构,适用《金融许可证》。金融机构包括政策性银行、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城市信用社、农村信用社、农村银行、贷款公司、农村互助社、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融资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等。银监会实行分级授权、机构审批权限与认证机构分离的管理原则。中国银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根据行政许可决定需要向金融机构颁发或者换发金融许可证的,应当自行政许可决定作出之日起10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或者换发金融许可证。
二、父亲坐过牢,孩子做什么工作不受影响 ,不用政审
不受影响。
法官、人民陪审员、检察官、公务员、律师、辩护人、司法鉴定、公证员、警察、外交人员、村委会成员、拍卖师、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国有独资企业、国有独资公司、国有资本控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商业银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证券从业人员、保险业特定从业人员、破产管理人、种子企业的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生产经营单位的负责人、食品业特定从业人员,上述这些职业是不能从事的。

债转股有银行存款影响吗

4. 债转股会影响银行存款吗

法律分析:债转股会影响银行存款。它把银行不良资产盘活,把银行不良资产分离出去,转为企业的股权,这样就可大力提高银行的信用地位,从而搞活银行的资金。通过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参与企业管理,促使企业重组,改变单一的国有资本,增加国有资本的活性。
法律依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 第四条 银行通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实施债转股,应当通过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转让债权,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化为股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5. 债转股会影响银行存款

债转股会影响银行存款。债转股可以将银行的不良资产转化为对企业的股权,这样不仅能激活银行的资金,还能提高银行的信用地位。但是我国法律不支持银行直接将债权转化为股权,而是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先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再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形式实施债转股,收购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法律依据】《金融资产投资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第四条银行通过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实施债转股,应当通过向金融资产投资公司转让债权,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将债权转为对象企业股权的方式实现。银行不得直接将债权转化为股权,但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鼓励金融资产投资公司通过先收购银行对企业的债权,再将债权转为股权的形式实施债转股,收购价格由双方按市场化原则自主协商确定。涉及银行不良资产,可以按不良资产处置的有关规定办理。鼓励银行及时利用已计提拨备核销资产转让损失。

债转股会影响银行存款

6. 什么是银行债转股

债转股,是指由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作为投资的主体,将商业银行原有的不良信贷资产――也就是将企业的债务转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企业的股权。它不是将企业债务转为国家资本金,也不是将企业债务一笔勾销,而是由原来的债权债务关系转变为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与企业间的持股与被持股、控股与被控股的关系,由原来的还本付息转变为按股分红。
从国际关系来看,债转股指债务国在面临经济困难或是信贷评级下滑时,以本国货币按市场状况以一定的折扣赎回外债。债权人随后以债务国货币投资于该国的公司,将原来的债权转换成股权。这种情形被称为债务国将债务证券化了。
一、注册资本可用于什么项目
1、将注册资金用于企业经营。投资者投入的资产一经验资进入企业,其经营使用权及归属于企业。企业对其享有法人财产权,可以用于购买设备、材料,支付职工工资、费用等,不能以投资者投入的货币资金被企业用作购买了货物,从而断定投资者抽逃资金,即使这些货物发生极大贬值。
2、股东借款。
(1)从法律意义上讲,企业一经成立,即和原来的投资者形成两个完全独立的法律主体,而两个独立的法律主体之间发生民事借贷关系,从法律上来说是完全合法的。作为法律主体的投资者一方没有侵占被投资者一方的合法财产权,就不能算作抽逃;
(2)从会计处理上,既然是被股东借走,通常都会有适当的会计处理,比如挂在其他应收款上。而货币资金也好,应收款项也好,从会计的角度来看,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财产存在的状态不同而已。既然都是企业的财产,只是由货币资金变成了应收款项,但毕竟仍然归属企业。既然仍然还是企业资产的一部分,抽逃一说就无从说起;
(3)从注册资金的作用来看,设立注册资金的根本目的,是由投资者以其投入企业的财产对企业的债务承担责任。既然被股东借走的款项仍然属于企业财产的一部分,显显而易见,企业对其债务的担保程度没有因为股东借款这一事件而降低;投资者只是从企业借走了款项,因此在企业需要的时候,投资者承担着无条件的偿还责任,在企业破产清算时,所有的债权人必须归还所借款项作为破产财产的一部分用于对债务人的清偿,投资者亦不能例外。他对企业的担保责任并没有因为借款这一行为而降低。
二、公司破产逃债的现象有哪些?
1、一些企业规避现行,在破产申请前6个月,就有计划、有目的地坚壁清野,转移企业内核,留下企业空壳,然后滥用破产制度,金蝉脱壳,逃废债务。其方法有:隐匿、私分或者无偿转让财产;非正常压价、低价出售财产;对原来没有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或是放弃自己的债权。
2、一些企业利用企业分立的形式,采取先分后破、新老企业划断等方法,将资产转移到新设的企业,然后根据分立协议由老企业承担全部债务,然后由老企业宣布破产,甩掉债务。
3、一些企业借资产重组为由将原单位全部资产和资金组成股份有限公司,使原单位名存实亡;还有一些企业借资产重组之名将原公司划分为若干小公司,债权债务、经营管理与原来的母公司完全分立,使原公司成为空壳。
4、一些企业通过投资的方式转移资产,使原来的企业仅剩下空壳。

7. 债转股,银行这次是怎么玩的

从资金来源来看,银行自身(或国企)出的钱并不多,主要是撬动社会资金;从退出角度看,主要通过社会资本接盘。
操作过程中,银行还是主导。基金发起人是银行控制,资金由银行负责筹集,银行还会主要参与债转股企业的管理。债转股标的选择标准。首先肯定是国企,同时会把当地国资委拉进来;其次会选择集团下面有上市公司的,多种退出渠道;还有就是管理层没有太多污点的(武钢和云锡都是建行上轮债转股的良好合作伙伴)。

对该模式的评价。债转股的主要风险有两点:道德风险、银行成为主动股东能力。如果标的主要是国企,且当地国资委参与,在目前监管很严的背景下,道德风险相对可控。银行当股东的能力,还需要观察,但理论上,银行比债转股公司在金融方面的能力强,如果有资本市场正向反馈,双方合作,能力上有所互补。

债转股,银行这次是怎么玩的

8. 为什么不允许银行直接债转股

债转股如果由银行来主导,银行会面临很多问题。
首先,银行资本充足率的监管底线可能会被击穿。按照《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的规定,商业银行被动持有的对工商企业的股权投资,在法律规定处分期限内的风险权重为400%,两年后上升为1250%,而正常贷款的风险权重仅为100%。这对银行的资本金要求就会大大上升,需要大量补充资本或减少分红。如果监管部门给债转股的资本占用开“天窗”,这样会违背巴塞尔协议Ⅲ,扰乱国际金融秩序。
其次是混业经营的风险。尽管债转股可能使金融机构成为问题企业的重要股东,但金融机构本身并不是“实业运营专家”,他们作为股东积极努力介入的效果可能不显著。随之而来的银行和企业的报表如何合并、银行有没有足够的管理能力、该怎样设立银企之间的风险隔离机制,都是难以回答的问题。
因此,债转股似不应成为重整强制裁定机制的序曲。此外,银行控股企业后,对银行的评价指标该沿用以往的资本金充足率、拨备覆盖率等指标,还是评价银行对钢铁、煤炭等企业的管理、企业的发展以及带来的就业,这可能是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问题。
再次,银行同时持有股权和债权,很有可能会带来严重的关联交易。对企业的债权转成股权后,债权收益和股权损益存在跷跷板效应,银行的不良贷款问题会被掩盖,尤其银行、企业的董事会、管理班子换届后,银行和企业的内部经营责任划分、外部股权管理的利益纠葛更是难以理清。
最后,银行在持有债权时,利息收入是确定的,但转成股权后银行的收益就变成了股息分红或股权退出时的投资收益。但企业没有利润就没有分红,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很多企业无法维持正常运营,股息分配几乎没有,股权价值提升更是无从谈起。
并且,债权尚可用房产、土地提供抵押,或者第三方提供担保,但转成股权后,这些保障措施不复存在,债权的清偿顺序先于股权,银行债转股后的回收不确定性更大。不仅如此,非上市股权的退出更难,流动性更差,银行的压力将增大。因此,除非有政策优惠或强制性指令,银行很难有合理的商业动机来做债转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