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的钱要还吗

2024-05-18 20:18

1. 融资的钱要还吗

融资的钱按程序是不用偿还的,风险各自承担。如果是正常花光了(指有会计出入帐记录的),当然不用赔偿。但是,有一种特例:注册资本中,创始人及团队认缴的那部分,如果未如实认缴,则应补缴并在公司倒闭后,优先补偿风投。理论上公司清算的资金,优先支付工资和供应商欠款(这里假设都不欠),然后优先返还风投(这个在风投协议里都有注明),再有剩余则返还股东。拓展资料:融资(financing)是金融学术语,指企业根据自身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及发展需求,运用各种方式向金融机构或金融中介机构筹集资金的一种业务活动。融资的方式银行贷款银行是企业最主要的融资渠道。按资金性质,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和专项贷款三类。专项贷款通常有特定的用途,其贷款利率一般比较优惠,贷款分为信用贷款、担保贷款和票据贴现。股票筹资股票具有永久性,无到期日,不需归还,没有还本付息的压力等特点,因而筹资风险较小。股票市场可促进企业转换经营机制,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同时,股票市场为资产重组提供了广阔的舞台,优化企业组织结构,提高企业的整合能力。债券融资企业债券,也称公司债券,是企业依照法定程序发行、约定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的有价证券,表示发债企业和投资人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持有人不参与企业的经营管理,但有权按期收回约定的本息。在企业破产清算时,债权人优先于股东享有对企业剩余财产的索取权。企业债券与股票一样,同属有价证券,可以自由转让。融资租赁融资租赁是指出租方根据承租方对供货商、租赁物的选择,向供货商购买租赁物,提供给承租方使用,承租方在契约或者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分期支付租金的融资方式。融资租赁,是通过融资与融物的结合,兼具金融与贸易的双重职能,对提高企业的筹资融资效益,推动与促进企业的技术进步,有着十分明显的作用。融资租赁有直接购买租赁、售出后回租以及杠杆租赁。海外融资企业可利用的海外融资方式包括国际商业银行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和企业在海外各主要资本市场上的债券、股票融资业务。

融资的钱要还吗

2. 融资的钱要还吗

法律分析:融资后失败按程序是不用还的,风险各自承担。但现实就不是这样,失败后投资那些人会追着要钱。所以要签合同的,规范好各自承担风险的比例和利益分配的比例。原则上是风投公司承担风险比例高,同样利益也高。
融资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3. 融资的钱要还吗

融资后失败按程序是不用还的,风险各自承担。但现实就不是这样,失败后投资那些人会追着要钱。所以要签合同的,规范好各自承担风险的比例和利益分配的比例。原则上是风投公司承担风险比例高,同样利益也高。融资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 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法律依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非法集资共同犯罪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融资的钱要还吗

4. 融资的钱需要还吗

融资的钱按程序是不用偿还的,风险各自承担。 如果是正常花光了(指有会计出入帐记录的),当然不用赔偿。 但是,有一种特例: 注册资本中,创始人及团队认缴的那部分,如果未如实认缴,则应补缴并在 公司倒闭 后,优先补偿风投。 理论上 公司清算 的资金,优先支付 工资 和供应商 欠款 (这里假设都不欠),然后优先返还风投(这个在风投协议里都有注明),再有剩余则返还股东。  《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 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 刑法 》第一百九十二条 的规定,以 集资诈骗罪 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 集资诈骗罪中的非法占有目的,应当区分情形进行具体认定。 行为人部分非法集资行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对该部分非法集资行为所涉集资款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非法集资 共同犯罪 中部分行为人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其他行为人没有非法占有集资款的共同故意和行为的,对具有非法占有目的的行为人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5. 融资的钱需要还吗

融资的钱不需要还,融资是企业运用各种方式向金融机构或金融中介机构筹集资金的一种业务活动,如果是有会计出入帐记录的花费,则不用偿还,如果是注册资本中,创始人及团队认缴的部分未如实认缴,则应补缴并在公司倒闭后,优先补偿风投。
一、融资融券余额增加好还是减少好
融资余额越高,说明大家都看涨,融券余额越多,则说明大家都看跌,所以说融资余额多好。
1、融资
融资和融券实际上都是一种借贷投资。股民和机构可以向证券公司借款(借入想要数量的股票),同时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如果是看涨股票,那么就借入股票,在高点卖出,赚得中间差价,归还借入时股票价格对应的钱款即可,这就是融资操作。如果是看跌,那么借来的股票就卖出,在低位时买回,归还对应数量的股票,仍然是赚取中间差价,这就是融券操作。
2、融资余额
融资余额是指投资者每日融资买进与归还借款间的差额的累积。其实我们简单点理解,就是每日投资者还欠证券公司的股票的价值总额,一般情况统计的都是所有证券公司的总额,所以它就代表了融资业务市场的规模。它的公式是:
本日融资余额=前日融资余额+本日融资买入额-本日融资偿还额。
二、公司融资是什么意思
为了更好的发展,很多公司会进行融资。融资可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为公司带来更多的利益,符合条件的公司就会融资。那么公司融资是什么意思呢?融资,指为支付超过现金的购货款而采取的货币交易手段,或为取得资产而集资所采取的货币手段。融资通常是指货币资金的持有者和需求者之间,直接或间接地进行资金融通的活动。广义的融资是指资金在持有者之间流动以余补缺的一种经济行为这是资金双向互动的过程包括资金的融入(资金的来源)和融出(资金的运用)。狭义的融资只指资金的融入。从狭义上讲,融资即是一个企业的资金筹集的行为与过程,也就是说公司根据自身的生产经营状况、资金拥有的状况,以及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通过科学的预测和决策,采用一定的方式,从一定的渠道向公司的投资者和债权人去筹集资金,组织资金的供应,以保证公司正常生产需要,经营管理活动需要的理财行为。
三、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吗
公司新增股东前的账务处理会影响到新增股东的权益,股东变更时债务处理的方式如下:
1、购买原股东股权,这种情况,不涉及到企业的实收资本增加,所以财务处理上,往往就是对实收资本科目的简单处理即可。
2、对于投资企业来说,会计处理参考如下: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银行存款
固定资产(或者库存商品或者无形资产或者长期股权投资或者金融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3、对于被投资企业来说
(1)如果收到的投资款或者非货币性资产
借:银行存款(或者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或者金融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行税额)(固定资产或者无形资产会涉及此科目)
贷:实收资本(或者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
(2)如果股东是以其持有的一项股权投资给企业增资
借:长期股权投资
贷:实收资本(或者股本)
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
(3)如果是以资本公积转增资本
借:资本公积-资本溢价(或者股本溢价)
贷:实收资本或者股本
关于企业增资,在《公司法》中涉及规定并不多,主要是做了原则性规定,其中关于出资第一百七十八条规定,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股份有限公司为增加注册资本发行新股时,股东认购新股,依照本法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缴纳股款的有关规定执行。

融资的钱需要还吗

6. 公司融资需要还吗

债权融资肯定是要还的,股权融资是通过出让所有权进行融资是不要还的,但是要对股东进行分红。
股权融资也是所有权融资,是公司向股东筹集资金,是公司创办或增资扩股是采取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获得的资金就是公司的股本,由于它代表着对公司的所有权,故称所有权资金,是公司权益资金或权益资本的主要构成部分。发行股权融资使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被公司所筹集,并且能够在公司存续期间被公司所运用。
一、不可分之债共同之债连带之债三者区别是哪些
债权融资与股权融资的区别:
1、融资方式不同。
股权融资是企业的股东通过企业增资的方式引进新的股东,同时使总股本增加的融资方式;而债权融资是指企业通过举债的方式进行融资。
2、负担性不同。
股权融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无须还本付息,但新股东将与老股东同样分享企业的赢利与增长。而债权融资具有负担性,债权投资所获得的资金,企业首先要承担资金的利息,另外在借款到期后要向债权人偿还资金的本金。
3、用途不同.
股权融资既可以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也可以用于企业的投资活动,而债权融资主要是解决企业营运资金短缺的问题,而不是用于资本项下的开支。
4、控制权不同。
股权融资可能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的纠纷或问题,而与股权融资相比,债权融资除在一些特定的情况下可能带来债权人对企业的控制和干预问题,一般不会产生对企业的控制权问题。
二、什么叫股权融资
根据我国公司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股权融资是一种投资理财的方式,具体指的是一种企业的股东通过自愿出让一部分的所有权,将所有权让给新的股东,从而引进新的股东的企业增资融资方式。股权融资具有广泛性的特点。股权融资的用途非常多,比如能够较好地起到充实企业的营运资金的作用。

7. 融资的钱能要回来吗

法律分析: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企业破产后债权人的债权能不能要回,要考虑债权的优先等级,债务人财产有多少等因素而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三)普通破产债权。

融资的钱能要回来吗

8. 融资的钱能要回来吗

融资的钱不需要还,融资是企业运用各种方式向金融机构或金融中介机构筹集资金的一种业务活动,如果是有会计出入帐记录的花费,则不用偿还,如果是注册资本中,创始人及团队认缴的部分未如实认缴,则应补缴并在公司倒闭后,优先补偿风投。
一、企业债权融资的方式
1、民营企业老板的私人信用,相当于民间的私人借款。
这是民营企业债权融资的独特方式;即是最不规范的企业融资方式,也是民营企业内最普遍的融资方式。融资金额一般较小,稳定性难以确定。
2、企业间的商业信用。
这是以应付购货款和应付票据的方式从供货厂家进行资金筹集的一种方法,即通过企业间的商业信用,利用延期付款的方式购入企业所需的产品,或利用预收货款、延期交付产品的方式,从而获得一笔短期的资金来源。
3、租赁。
现代租赁是一种商品信贷和资金信贷相结合的融资方式,对需方企业来讲,它具有利用租赁业务“借鸡生蛋,以蛋还钱”的特点,以解决企业的资金不足,减少资金占用,发展生产,提高效益。目前租赁的形式很多,有经营租赁、代理租赁和融资租赁等。
4、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贷款。
这种方法能够比较容易而迅速地达到融资的目的,其具体方式有票据贴现、短期借款、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但是要大量及时取得银行等金融机构的贷款却是一件十分困难的事情,因为贷款人特别重视资金的安全性,并为此对企业提出了系统的财务指标控制如资产负债率、增长率、利润率等,尤其在企业暂时陷入困境时,很难满足银行的一系列要求。
5、从资本市场融资。
企业可以通过在金融市场发行债券的方式融资,这主要用于筹集长期资金的需要。目前,我国债券市场规模偏小,品种单一,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6、利用外资。
其形式主要有卖方信贷、买方信贷、补偿贸易、外国政府贷款、国际金融机构贷款等。以上列举了六种类型的企业债权融资的方式,对企业来说,其负债的种类是多种多样的,是多种负债形式的组合,企业应根据自己的经营状况,资金状况及所具备的条件,决定本企业的举债结构,并随时间及企业经营状况的变化随时调整这一举债结构。
二、股东认缴出资时间有限制吗
股东注册资本缴纳是否有时间限制,取决于公司设立时是否实行认缴制,即公司如果属于国务院《注册资本登记改革方案》中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的行业。现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证券公司、期货公司、基金管理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代理机构和保险经纪人、直销企业、对外劳务合作企业、融资性担保公司、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那么公司实行实缴制,除此之外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实行认缴制。至于认缴限额和认缴期限,新《公司法》已经全面取消,公司股东、发起人对其认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期限等都可以自行约定,并记载于公司章程,但是不可以违反法律规定。
三、不良资产有哪些解决办法
1、专人催收
银行自身成立专门机构或指定专人催收。仍留在银行的不良资产,一类是已无收回可能的呆账,一类是1996年《商业银行法》生效、商业银行自主权扩大后发生的应收未收的贷款及其利息。这后一部分不良资产发生时间不长,情况明朗,收回的可能性较大,应由债权银行成立专门机构、调集专人催收。对主动想办法归还拖欠贷款的企业,银行应积极给予其所需的新的贷款支持,以鼓励形成良好的社会信用风气。
2、冲销
加大对不良资产的冲销力度。对已无收回可能的不良资产,只能用各种办法冲销。
3、售国有股
国有银行和国有企业在实行股份制改革,公开发行股票后,可考虑出售部分国家股权,用所得资金冲销不良资产,偿还银行贷款。
法律依据:
《不良金融资产处置尽职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不良金融资产、不良金融资产处置、不良金融资产工作人员是指:
(一)不良金融资产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经营中形成、通过购买或其他方式取得的不良信贷资产和非信贷资产,如不良债权、股权和实物类资产等。
(二)不良金融资产处置指银行业金融机构和金融资产管理公司对不良金融资产开展的资产处置前期调查、资产处置方式选择、资产定价、资产处置方案制定、审核审批和执行等各项活动。与不良金融资产处置相关的资产剥离(转让)、收购和管理等活动也适用本指引的相关规定。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七条
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实施本解释第二条规定所列行为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的规定,以集资诈骗罪定罪处罚。
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
(一)集资后不用于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与筹集资金规模明显不成比例,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二)肆意挥霍集资款,致使集资款不能返还的;
(三)携带集资款逃匿的;
(四)将集资款用于违法犯罪活动的;
(五)抽逃、转移资金、隐匿财产,逃避返还资金的;
(六)隐匿、销毁账目,或者搞假破产、假倒闭,逃避返还资金的;
(七)拒不交代资金去向,逃避返还资金的;
(八)其他可以认定非法占有目的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