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信托帐户

2024-05-08 10:22

1. 什么是信托帐户

信托账户就是受托人在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Trust)是一种理财方式,是一种特殊的财产管理制度和法律行为,同时又是一种金融制度。信托与银行、保险、证券一起构成了现代金融体系。信托业务是一种以信用为基础的法律行为,一般涉及到三方面当事人,即投入信用的委托人,受信于人的受托人,以及受益于人的受益人。
  信托账户的性质
  1、
信托账户是将原始资金按一定比例进行放大,其中存在一定的杠杆效应,利益放大的同时风险也在放大。
  2、
信托账户有亏损比例的限定,根据资金配比的比例确定,资金配比比例越高,允许亏损的比例越小。
  3、
信托账户区别于普通账户之处在于,信托账户存在强制平仓线,当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放贷方将进行强行清仓,以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性。
  4、
信托账户在接近强制平仓线时可继续追补资金,追补资金可以保证所持股票不被强行平仓。
  5、
信托账户中存在限制买入的股票种类。如ST股、创业板个股
  6、
信托账户中单只股票具有一定的持仓上限。
  7、
信托账户持有某只股票数量过大时容易被主力察觉。
  8、
信托账户存在一定的利息,一个操作周期结束后,账户持平也是亏损。
  9、
信托账户资金量较大,买入卖出时受流动性影响明显。
  根据信托账户的性质设定操作原则
  1、
由于信托账户风险放大的特性,当指数处于下跌趋势中禁止重仓操作,禁止长期持股。
  2、
由于信托账户存在严格的亏损比例限制,且允许亏损的比例一般较小,在未创造出利润之前要采取保守操作,在有一定的盈利前提下,按照盈利的比例适当提高激进程度。
  3、
由于信托账户存在强制平仓线,当账户接近强制平仓线时主动清仓,等待确定的机会再轻仓参与。
  4、
由于信托账户风险放大的特性,当指数处于整体下跌趋势中的反弹趋势中时,采取半仓以内博取反弹操作。
  5、
信托账户禁止投机操作,所持股票均为价值投资。
  6、
如果信托账户中持股数量过多,应将所持股票分组指派不同操盘人员进行盘中跟踪观察。
  7、
由于信托账户的资金量较大,所选标的物必须保证有足够好的流动性。

什么是信托帐户

2. 信托账户的什么是信托账户

信托账户指受托人在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

3. 信托账户的介绍

信托账户指受托人在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

信托账户的介绍

4. 信托账户是怎样规范运行的

1、 由于信托账户风险放大的特性,当指数处于下跌趋势中禁止重仓操作,禁止长期持股。
2、 由于信托账户存在严格的亏损比例限制,且允许亏损的比例一般较小,在未创造出利润之前要采取保守操作,在有一定的盈利前提下,按照盈利的比例适当提高激进程度。
3、 由于信托账户存在强制平仓线,当账户接近强制平仓线时主动清仓,等待确定的机会再轻仓参与。
4、 由于信托账户风险放大的特性,当指数处于整体下跌趋势中的反弹趋势中时,采取半仓以内博取反弹操作。
5、 信托账户禁止投机操作,所持股票均为价值投资。
6、 如果信托账户中持股数量过多,应将所持股票分组指派不同操盘人员进行盘中跟踪观察。
7、 由于信托账户的资金量较大,所选标的物必须保证有足够好的流动性。

5. 信托公司怎么成立

设立信托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具体包括以下三种:1、信托合同;2、遗嘱;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以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的,考虑到委托人对受托人的选任必须以受托人的接受为前提,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设立信托的条件1、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2、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3、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4、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信托无效的情形1、信托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损害社会公共利益;2、信托财产不能确定;3、委托人以非法财产或者本法规定不得设立信托的财产设立信托;4、专以诉讼或者讨债为目的设立信托;5、受益人或者受益人范围不能确定;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信托的作用1、代人理财的作用,拓宽了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其特点:一是规模效益,信托将零散的资金巧妙的汇集起来,由专业投资机构运用于各种金融工具或实业投资,谋取资产的增值;二是专家管理,信托财产的管理的运用均是由相关行业的专家来管理的,他们具有丰富的行业投资经验,掌握先进的理财技术,善于捕捉市场机会,为信托财产的增值提供了重要保证。2、 聚集资金,为经济服务:由于信托制度可有效的维护、管理所有者的资金和财产,它具有很强的筹资能力,为企业筹集资金创造了良好的融资环境,更为重要的是它可以将储蓄资金转化为生产资金,可有力的支持经济的发展。3、规避和分散风险的作用:由于信托财产具有的独立性,使得信托财产在设立信托时没有法律瑕疵,在信托期内能够对抗第三方的诉讼,保证信托财产不受侵犯,从而使信托制度具有了其他经济制度所不具备的风险规避作用。4、促进金融体系的发展与完善:5、发展社会公益事业,健全社会保障制度的作用:通过设立各项公益信托,可支持我国科技、教育、文化、体育、卫生、慈善等事业的发展。6、信托制度有利于构筑社会信用体系: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场规则的基础,而信用是信托的基石,信托作为一项经济制度,如没有诚信原则支撑,就谈不上信托,而信托制度的回归,不仅促进了金融业的发展,而且对构筑整个社会信用体系具有积极的促进作用。综上所述,以信托合同形式设立信托的,信托合同签订时,信托成立。以遗嘱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书面文件设立信托的,受托人承诺信托时,信托成立。设立信托的条件包括:要有合法的信托目的、信托财产应当明确合法、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要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法律依据:《公司法》第七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八条设立信托公司,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公司章程;(二)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入股资格的股东;(三)具有本办法规定的最低限额的注册资本;(四)有具备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任职资格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与其业务相适应的信托从业人员;(五)具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信托业务操作规程和风险控制制度;(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九条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照法律法规和审慎监管原则对信托公司的设立申请进行审查,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不予批准的,应说明理由。第十条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3亿元人民币或等值的可自由兑换货币,注册资本为实缴货币资本。申请经营企业年金基金、证券承销、资产证券化等业务,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根据信托公司行业发展的需要,可以调整信托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

信托公司怎么成立

6. 信托收益账户是什么

信托账户指受托人在开立的信托资金专用账户。
一、信托账户的性质
(一)信托账户是将原始资金按一定比例进行放大,其中存在一定的杠杆效应,利益放大的同时风险也在放大。
(二)信托账户有亏损比例的限定,根据资金配比的比例确定,资金配比比例越高,允许亏损的比例越小。
(三)信托账户区别于普通账户之处在于,信托账户存在强制平仓线,当亏损达到一定比例时放贷方将进行强行清仓,以保证贷出资金的安全性。
(四)信托账户在接近强制平仓线时可继续追补资金,追补资金可以保证所持股票不被强行平仓。
(五)信托账户中存在限制买入的股票种类。如ST股、创业板个股
(六)信托账户中单只股票具有一定的持仓上限。
(七)信托账户持有某只股票数量过大时容易被主力察觉。
(八)信托账户存在一定的利息,一个操作周期结束后,账户持平也是亏损。
(九)信托账户资金量较大,买入卖出时受流动性影响明显。
二、信托账户的操作原则
(一)由于信托账户风险放大的特性,当指数处于下跌趋势中禁止重仓操作,禁止长期持股。
(二)由于信托账户存在严格的亏损比例限制,且允许亏损的比例一般较小,在未创造出利润之前要采取保守操作,在有一定的盈利前提下,按照盈利的比例适当提高激进程度。
(三)由于信托账户存在强制平仓线,当账户接近强制平仓线时主动清仓,等待确定的机会再轻仓参与。
(四)由于信托账户风险放大的特性,当指数处于整体下跌趋势中的反弹趋势中时,采取半仓以内博取反弹操作。
(五)信托账户禁止投机操作,所持股票均为价值投资。
(六)如果信托账户中持股数量过多,应将所持股票分组指派不同操盘人员进行盘中跟踪观察。
(七)由于信托账户的资金量较大,所选标的物必须保证有足够好的流动性。

7. 怎么购买信托

信托购买流程大致如下:
1、选择中意的信托产品,将资金打到制定的对公账号(打款时一定要注意);
2、到信托公司签订合同,并准备好身份证、银行卡、打款凭证(复印件);
3、合同签订后,一式两份,一份留存,一份自己拿走,信托公司会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投资确认书寄到。

怎么购买信托

8. 如何开办信托公司

  根据中国银监会2007年3月1日起颁布实施的《信托公司管理办法》的第七条的规定,设立信托公司,应当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并领取金融许可证。未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信托业务,任何经营单位不得在其名称中使用“信托公司”字样。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开办信托公司的步骤:
  (一)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二)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或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三)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
  (四)经营管理良好,最近2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经营记录;
  (五)财务状况良好,且最近2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六)年终分配后,净资产不低于资产总额的3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七)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不得以借贷资金入股,不得以他人委托资金入股;
  (八)单个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投资入股信托公司不得超过2家,其中绝对控股不得超过1家;
  (九)承诺3年内不转让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银监会依法责令转让的除外),不将所持有的信托公司股权进行质押或设立信托,并在公司章程中载明;
  (十)除国务院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权益性投资余额原则上不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合并会计报表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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