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在广州购买的医保需要多少年

2024-05-18 21:01

1. 2005年在广州购买的医保需要多少年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这道问题,关于您的问题,经过查询1.政策规定: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
2.医疗保险要求: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医疗费用。
3.如果社保只缴了15年而医保没有缴够的话,则只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但是看病无法报销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摘要】
2005年在广州购买的医保需要多少年【提问】
您好,很高兴为你服务。我是职场专业解答田老师,已经看到您的问题了,正在为您查询整理回复,请稍等哦~😊【回答】
您好 很高兴为您解答这道问题,关于您的问题,经过查询1.政策规定: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
2.医疗保险要求:参保人员男性满60周岁,女性满55周岁,男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5年,女性缴纳年限不少于20年,其中实际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年限必须不少于15年,退休后可享受医疗保险待遇。退休前若未达到最低年限要求,可以一次性补齐实际缴费年限医疗费用。
3.如果社保只缴了15年而医保没有缴够的话,则只能在退休后领取养老金,但是看病无法报销
希望我的答案可以帮助到您,祝您生活愉快😊【回答】

2005年在广州购买的医保需要多少年

2. 关于广州医保的

  您好!如果您没有固定的职业,属于广州市户籍的,可以选择参加以下医保:
  居民医保。480元/年,当年度缴费当年享受,不累计年限,没有个人账户——至户籍所在地的街道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即可。
  灵活就业医保。约204元/月或227元/月,按月缴费,累计年限,没有个人账户——至户籍所在的区地税部门参保即可。
  以上两种,都可以享受相应的门诊、门慢、门特、住院等待遇,只是报销的比例不一样而已。具体要带什么资料,您可以咨询相应的办理部门

3. 广州医保问题?

1、目前广州医保卡可以报销定点门诊医院的部分药费,而且是入医保目录中的费用。非定点医院是不能用的。外来工好像是报药费的55%
2、医院检查的项目入院治疗可报,门诊的不可以报销。入院治疗时医院与中心结算,个人只要支付个人部分就可以了。
3、现在广州允许参保人的家属使用参保人的医保卡,前提是你的卡里要有钱,你的家人才可以用,若无钱就不能用。
4、你是清远人,你要搞清楚你所参保是职工基本医保,还是外来工医保。两种医保是有所不同的。

广州医保问题?

4. 广州医保政策

法律分析:基层社区医院(小点):80%
大型综合医院(大点):经小点转诊报55%;未经转诊报45%
小点转诊到大点可多报10%
法律依据:《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 第三条 建立职工社会医疗保险、职工重大疾病医疗补助、职工补充医疗保险,满足参保职工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建立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医疗保险,满足参保居民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
第四条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主管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负责贯彻执行社会医疗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社会医疗保险制度;研究制定社会医疗保险的政策、发展规划和有关标准;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工作;监督检查参保单位、参保人员及社会医疗保险服务机构执行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情况。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部门依职权负责辖区内社会医疗保险的管理工作。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在职责范围内具体负责本市社会医疗保险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市发展改革、教育、民政、财政、卫生计生、审计、食品药品监管、地税、工会、残联等单位应当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协同实施本办法。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学校应当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办理本辖区城乡居民、在校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有关事务。 

5.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015修正)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社会医疗保险关系,维护参保人员享受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等法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服务及其监督管理等活动。第三条 本市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参保人员基本医疗需求相适应、资金来源多渠道、待遇水平多层次、城乡一体化、可持续的社会医疗保险制度。
  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分为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按照缴费标准和待遇水平划分不同的档次。第四条 本市建立、完善包括大病医疗保险在内的补充医疗保险制度,满足参保人员多层次的医疗保障需求。第五条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保障并逐步加大对社会医疗保险事业的投入,提高参保人员的社会医疗保障水平。
  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扩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服务网点的覆盖面,建立功能完善、运行高效、安全可靠的社会医疗保险信息系统。第六条 市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主管本市社会医疗保险工作,并组织实施本条例。
  市发展改革、财政、卫生、民政、税务、教育、科技和信息化、公安、物价、食品药品、审计等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第七条 本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负责社会医疗保险的参保登记、权益记录、待遇支付、咨询等日常服务和对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监督管理及业务指导等工作。
  本市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负责社会医疗保险费的征收工作。第八条 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各类学校应当按照本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的规定,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办理本辖区城乡居民、在校学生社会医疗保险的有关事务。第九条 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应当加强对社会医疗保险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参加社会医疗保险的积极性,逐步实现社会医疗保险全覆盖。
  本市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应当配合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医疗保险的公益宣传。第十条 本市社会保险监督委员会下设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医疗卫生专家、社会保险专家和参保人员、用人单位、工会组织的代表组成,运作经费由市财政予以保障。
  市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拟订本市社会医疗保险政策、规章时,应当征求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的意见,采纳其提出的合理意见。
  社会医疗保险公众咨询监督委员会及其组成人员有权对社会保险行政主管部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医疗保险基金财政专户管理机构、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等单位执行社会医疗保险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进行监督,并有权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提出工作建议。第二章 社会医疗保险待遇第十一条 本市职工应当参加本市职工社会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其他符合国家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以选择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
  退休人员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参加职工社会医疗保险累计达到本条例第十九条规定年限的,按照规定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规定年限的,可以在缴费至规定年限后,享受相应的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待遇;未缴费至规定年限,但是具有本市户籍的,可以参加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第十二条 下列人员参加本市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享受相应的城乡居民社会医疗保险待遇:
  (一)本市各类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学龄前儿童、灵活就业人员、非从业人员、农村居民以及其他人员。第十三条 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照规定的比例共同分担。
  前款规定的由社会医疗保险基金支付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范围,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一)国家和省关于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诊疗项目范围、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的规定;
  (二)本市根据国家、省有关规定制定的医疗服务设施范围和支付标准以及急救、抢救期间所需药品范围的规定;
  (三)社会医疗保险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条例(2015修正)

6. 广州医保政策

广州医保政策参保人可按规定享受普通门诊住院门诊特定病种生育医疗待遇。参保人在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普通门诊就医发生的属于广州市社会医疗保险普通门诊药品目录范围内的基本医疗药费由统筹基金按支付。具体如下:1、参保人患有一类门诊特定病种的经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后,可在具备治疗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门诊就医,属于一类门诊特定病种药品目录及诊疗项目目录范围的药品及诊疗项目费用,由基金按规定比例支付;2、未经指定定点医疗机构确诊并审核确认的门诊特定病种医疗费用,与所确诊的门诊特定病种不相关的医疗费用,以及在非选定医院就医发生的门诊特定病种基本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第五十七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成立之日起三十日内凭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或者单位印章,向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予以审核,发给社会保险登记证件。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登记事项发生变更或者用人单位依法终止的,应当自变更或者终止之日起三十日内,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社会保险登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民政部门和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用人单位的成立、终止情况,公安机关应当及时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报个人的出生、死亡以及户口登记、迁移、注销等情况。

7. 2009年广州社保住院报销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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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在职职工: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0%,个人自付10%;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5%,个人自付15%;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0%,个人自付20%2、退休人员: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93%,个人自付7%;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9.5%,个人自付10.5%;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86%,个人自付14%。3、外来从业人员(外地户口购买广州外来工医保):一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72%,个人自付28%;二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68%,个人自付32%;三甲级医院,统筹基金报销64%,个人自付36%。备注:(1)在职职工指:购买了广州市职工社保的人员。(2)一级医院指社区医院、相对低级医院。三级医院指国家三甲医院,如广东省人民医院,中三一院等。(3)统筹基金的起付标准,意思是指:当住院的费用超过以上标准时,超过的部分才可以报销。(举例说明:某广州户口在职人员患病,在广东省人民医院住院(三甲医院),总共费用3000元。三甲医院最低住院起付线为1600元,那超过起付线的费用就是1400元,直接由统筹基金报销80%,即报销1120元,个人付费就是1600元加上280元,即总费用只付1880元。)广州市门诊报销比例(在广州看病,医疗保险报销比列):普通门诊待遇:1在职职工(购买了广州市职工社保的人员)与退休人员,社区医院报销65%,其他医疗机构报销50%。2灵活就业人员(指:广州市户口的人员自己去社保局购买社保)与外来从业人员(购买了外来工医保的人员),社区医院报销55%,其他医疗机构报销40%。注:每月最高报销额300元/人,当月有效,不滚存,不累计。标签:社保知识医疗保险办理指南

2009年广州社保住院报销多少

8. 广州职工医保问题!

1、医保卡有个人账户,缴费的时候单位交一部分,个人交一部分,然后返还一部分到个人的医保卡中,而这部分的数额跟个人缴纳的数额刚好一致,所以很多人认为自己交的钱返还到卡里,单位交的钱存到统筹账户里,虽然数值上是对的,但意义上不是这样的,例如单位交300,个人交80,返还80给个人,单位的300交到统筹账户中,所以看起来就像是自己交的退还给自己的卡中,实际上意义是不同的。
2、关于医保卡的使用,当月缴纳医保后,下个月可以使用医保,当月如果停缴,那么下个月开始就停止使用,例如2月份交了,那么3月份就可以使用,2月份没有交,3月份就不能使用。
3、关于医保卡的使用流程和金额,广州医保卡分门诊和住院两种情况,要看门诊要先去医院办理定点手续,定点之后在该医院看门诊才能报销,每个月门诊报销上限是300元,住院的话不需要定点,只要是属于广州医保的定点医院都可以直接使用医保卡结账报销,每年的报销上限都不一样,会根据当年的社会平均工资来商定,2016年的报销上限是60万+,每年都会上涨。结账时直接出示医保卡,那么会先扣除可以报销部分的费用,剩下的再从个人医保卡上扣费,费用不足的由个人直接缴纳,例如门诊的时候总费用是200,可报销部分是120,那么结账时个人只要支付80即可,这80可以从医保卡中扣费,卡中费用不足时个人缴纳不足部分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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