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企业 上市公司

2024-05-19 06:13

1. 外资企业 上市公司

1、进口并在国内销售(不含零售)跨国公司及其控股的关联公司的产品;2、承接境内外企业的服务外包业务;3、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财务公司,向投资性公司及其所投资企业提供相关财务服务;4、委托境内其他企业生产/加工其产品或其母公司产品并在国内外销售;5、经商务部批准,从事境外工程承包业务和境外投资,设立融资租赁公司并提供相关服务;6、根据有关规定,从事物流配送服务;7、进口为所投资企业、跨国公司的产品提供维修服务所需的原辅材料及零、配件;8、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一、融资租赁公司注册程序是什么
1、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级或国家级开发区商务主管部门报送材料;
2、上述商务主管部门初审后,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申请文件和初审意见上报商务部;
3、商务部应自收到全部申请文件之日起45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批准的决定,批准设立的,颁发《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应书面说明原因;
4、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应当在收到《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注: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以下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的设立事项由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负责审核、管理。注册资本5000万美元(不含5000万美元)以上外商投资融资租赁公司由商务部负责审核、管理。
二、征地时企业被强拆后期怎么认定损失
征地时企业被强拆后期怎么认定损的这个问题不是法定的,企业认定损失需提供的资料主要是:
(一)财务状况资料
1、企业适用的税种、税率;享受哪些税收优惠?相应税收优惠政策的批文。
2、企业前3年长期投资分红情况说明,并请提供相应的明细帐页和收到分红的记帐凭证及原始凭证复印件。
3、独立核算单位,请提供其全部的财务报表、成本费用的明细资料。
4、根据“收益法评估明细表”进行预测,并请提供对各项预测的文字详细说明;(收益预测表需盖章及有董事会或股东会认可的书面依据)
5、法人单位前三年会计报表(最好是审计后的)
(二)主营业务及产品的说明资料
1、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的生产能力及规模;目前在区域或全国及行业所处的地位状况;
2、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及产品的相关国家政策以及行业规章,
3、对行业及市场发展的趋势判断,上下游产业的发展趋势以及对公司业务的影响。
4、企业面临市场竞争分析,包括主要竞争对手情况、竞争对手与公司的对比和简单分析;
5、企业的主要经营优势,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国家政策优势支持、市场开拓优势、产品(技术)优势、产品价格以及成本优势、财务(债务)优势等;
6、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政策、经营、财务)和应对措施;
7、司对市场开发潜力预测及开发设想;
8、近几年内主营业务及产品方向是否存在重大调整的预期;
9、请提供公司的发展规划资料,本企业未来五年的经营发展规划以及经营策略。应包括主营产品(业务)的市场容量和需求、竞争状况以及价格策略、产能计划、产品(技术)的更新改造、开发、销售计划和策略、成本费用控制以及资金筹措和投资使用计划等;
10、请提供目前正在筹划的重大生产型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商业计划书;
(三)盈利预测说明
1、企业的生产经营业绩与经营优势
主要写明企业生产经营的历史情况,并反映企业生产经营的特点、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优势(目前的和未来的),包括市场的容量(总销售额)、市场份额、产品的优缺点、竞争力等,同时要说明有关国家产业政策的支持程度,国家税收、信贷、资源、用工等方面的优惠政策;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与优势要通过系列经济指标说明及比较来反映;
2、企业历史经营情况说明,产品价格的变化,对生产成本、费用及销售收入的变化原因予以分析;
3、对于受国家有关规定约束或禁止的情况应予以揭示;
4、对于企业的关联交易应作适当说明。
(四)企业经营计划
主要介绍企业在生产经营方面的年度计划、中长期计划以及经营策略,特别说明企业的产品更新与开发计划、销售计划、成本控制计划、资金筹措计划、投资计划。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第十五条外资企业在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所需的原材料、燃料等物资,按照公平、合理的原则,可以在国内市场或者在国际市场购买。

外资企业 上市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