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医保报销新规

2024-05-17 15:18

1. 天津医保报销新规

法律分析:1.缴费标准,个人缴费标准调整,参加2022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个人缴费标准高档为950元/人,低档为320元/人,学生儿童按照低档个人缴费标准执行,并享受高档报销待遇。
2.待遇自2022年起,参保人员在一、二级和本人选定的一家三级定点医疗机构门(急)诊就医,年度起付标准统一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统一为4000元,高档缴费参保人员支付比例分别为55%、55%、50%,低档缴费参保人员分别为50%、50%、45%。
3.高档缴费参保人员在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因门诊特殊病就医,支付比例分别为65%、60%、55%,低档缴费参保人员分别为55%、50%、45%。
4.自2022年起,高档缴费参保人员在本市一、二、三级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支付比例分别为85%、80%、75%,低档缴费参保人员分别为75%、70%、65%。急诊抢救留观并转住院治疗(含转住院治疗前死亡的情形)前的急诊抢救医疗费用,按照住院报销政策执行。
5.大病保险起付标准降至普通参保居民的50%,支付比例在普通参保居民的基础上提高5%,取消封顶线。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条例》 
第二条本省城镇下列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必须按照本条例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一)企业及其从业人员;(二)机关、事业单位、中介机构、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从业人员;(三)部队所属用人单位及其无军籍的从业人员。上述单位的退休人员适用本条例。
第七条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从业人员共同缴纳。其中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从业人员月工资总额的5%—7%缴纳,从业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费率不低于本人月工资总额的2%。

天津医保报销新规

2. 天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一、天津医保住院报销政策
在天津社保医疗保险报销分为门诊报销和住院报销两部分(一)门诊(门诊费800元门槛费)x50%(二)住院(住院费800元或1300元或1700元的门槛费)x(85%(在职的)或90%(退休的)自费药除外门诊部分重症疾病的医疗费用报销:(1)职工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0%,个人自付20%;(2)退休人员就医,由统筹基金支付85%,个人自付15%。大额医疗保险:(1)3万元以上至1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4%,个人自付6%;(2)10万元以上至20万元(含)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6%,个人自付4%;(3)20万元以上的医疗费用,大额医疗保险费支付98%,个人自付2%。住院医保待遇标准:学生、儿童在一个年度内发生的18万元以下的住院医疗费,在一级医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销比例为75%;在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报销比例为65%;在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报销比例为55%。其中,一级医院起付标准为300元,二级医院起付标准为400元,三级医院起付标准为500元。城乡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住院治疗二次以上的,从第二次住院治疗起,不再收取起付标准的费用。转院或者二次以上住院的,按照规定的转入或再次入住医院的起付标准补足差额。门急诊大额医疗费用的报销标准:在一个年度内,城乡居民在一级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门急诊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为600元,最高支付限额为3000元,报销比例为50%。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意见》一、发挥医保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一)保障和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推动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巩固我市全民医保成果完善报销政策,确保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得到及时补偿,保障人民群众医保权益。充分发挥医保的基础作用,引导医疗服务机构主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二)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整体部署,市人力社保部]牵头制定实施医保配套支持政策,在医保基金预算额度、付费方式改革、信息技术支撑、医师多点执业和药品、诊疗项目价格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支持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医疗机构间分级诊疗,医保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基层医疗机构的职工医保诊报销比例高于高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低于高级别医疗机构。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转诊转院,起付线连续计算。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报销范围扩大到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品规。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基本医保予以支付。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医保管理部门门及时维护医保服务医师多点执业信息,保证其能够在各执业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四)探索建立适应医养结合要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互融合的要求,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分担居民和家庭护理费用经济风险。
二、异地医保报销政策
如果您参加的是职工医保,市外住院报销流程县区参保职工联系县区人社局明确。如果您是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1.参保患者到市外住院的报销政策: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10%(未办理转诊备案的,个人先自付20%),剩余费用再按照三级医院标准(起付线1000元以上报销55%)报销。个人先自付的部分均不纳入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和大病保险合规费用范围。参保患者应填写《临沂市基本医疗保险转市外住院备案表》,由转出医院、县区经办机构和转入医院填写意见。每次转院备案的有效期为3个月。2.患者在市内未签约直报医院以及市外医院住院,出院时个人先全额垫付住院费用,出院后再持有关材料,到参保地乡镇人社所办理手工报销。(时间要求:在一次性告知应提交材料、收齐材料后的30个工作日内完成手工报销。材料规定:身份证/社保卡或户口簿、发票原件、费用明细清单、病历复印件,以及市外转诊登记备案表、意外伤害等证明),临沂市直属没有居民医保缴费及报销业务,需要联系参保乡镇(或街道)人社所,进一步了解市外报销流程。
三、医保大病报销政策
医保大病报销政策是:
1、城乡低保对象、见义勇为负伤人员因病伤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6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20000元;
2、重点优抚对象不含1到6级残疾军人、7到10级旧伤复发残疾军人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和优抚部门专项救助报销后,每人每年最高给予20000元救助;
3、低收入困难家庭和患重大疾病家庭难以负担的困难群众因病住院,经新农合、居民医保和大病保险报销后,按照20%比例给予救助,一次救助最高封顶线为10000元;
4、城乡低保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部分按照3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40000元;其余救助对象住院救助金额达到封顶线后,自付费用以10000元为起点,10000元以上的部分按照20%比例进行二次救助,每人每年不超过20000元。
《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医疗保险制度意见》一、发挥医保在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中的基础性作用。(一)保障和维护参保人员医保权益。推动医保参保人员全覆盖,巩固我市全民医保成果完善报销政策,确保参保人员就医发生的政策范围内医疗费用按规定得到及时补偿,保障人民群众医保权益。充分发挥医保的基础作用,引导医疗服务机构主动控制医疗费用过快增长,切实减轻人民群众医疗负担。(二)促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按照全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的整体部署,市人力社保部]牵头制定实施医保配套支持政策,在医保基金预算额度、付费方式改革、信息技术支撑、医师多点执业和药品、诊疗项目价格调整等方面给予支持。(三)支持开展分级诊疗工作。医疗机构间分级诊疗,医保实行差别化支付政策。基层医疗机构的职工医保诊报销比例高于高级别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低于高级别医疗机构。门诊、门诊特定病种、住院转诊转院,起付线连续计算。基层医疗机构药品报销范围扩大到基本医保药品目录中的品规。基层医疗机构医师开具长期处方,基本医保予以支付。开展医师多点执业的,医保管理部门门及时维护医保服务医师多点执业信息,保证其能够在各执业地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四)探索建立适应医养结合要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按照国家和本市推进医疗卫生与养老服务相互融合的要求,探索多元化的保险筹资模式,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保障老年人长期护理服务需求,分担居民和家庭护理费用经济风险。

3. 天津医保能报销吗

医保住院报销规定如下:一个年度内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住院费用)最高支付额目前是7万元。住院报销的标准与参保人员所住的医院级别有关,如住的是三级医院,从起付标准到3万元的费用,职工支付15%,也就是报销85%。【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实施细则》第八条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天津医保能报销吗

4. 在天津医保报销流程

医保卡是个人办理医疗保险之后由社保机构所发放的卡片,它可以看病就医,在医院治疗的费用也需要凭借医保卡进行报销。在天津居住和就业的人员对天津医保卡办理流程都会比较关心,其实,天津已经启用社保卡,新的社保卡不仅可以看病就医,还有许多其他功能,只要携带相关的材料到社保机构领取即可。律师365小编就为您详细介绍一下它的领取方式。
一、天津市社保卡办理应具备的条件
外地在津参保人员且在受理系统公安信息查无此人者,开发区、单位在社保集体办理丢失需补卡人员,信息缺失的本地人员,外籍在津参保人员。除以上人员外一律回到居住、户籍或单位所在地街道进行受理。
二、天津市社保卡办理需要哪些材料?
本人进行受理需携带身份证,补卡人员需同时携带银行挂失单,领卡人员需携带领取单。代理人员还需携带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关系证明(仅限亲属和同事)进行办理。办理卡需同时携带办卡人电子照片,领卡需携带办卡人领取单。
三、天津医保卡办理流程
1、提供证件
申领时须提供申领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外来从业人员须同时提供暂住证。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同时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及与申领人关系的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不满十六周岁的申领人须由法定监护人代为办理。港澳台人员和外籍人员须提供护照等有效证件原件和复印件。
2、确认信息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审核申领人和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的有效证件并录入相关信息后,打印《社会保障卡申领登记表》,经申领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确认签字并办理收费手续后,出具《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单》。
社会保障卡申领人基本信息要与公安局人口管理信息和社会保险参保信息进行比对,发现信息有误后须由申领人到相关信息部门进行修改。
3、领取卡片
天津市社会保障卡服务中心自受理申领业务之日起45日内完成制发工作。
申领人凭《天津市社会保障卡领取单》和居民身份证或居民户口簿(户籍证明)、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同时提供本人有效证件原件,到申领地领取社会保障卡。
4、开卡校验
街(乡、镇)劳动保障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须查验领取人的有效证件。并对申领人社会保障卡信息进行校验,申领人或法定代理人(法定监护人)须办理领取手续。
申领人领取到社会保障卡后,须按照服务银行的有关规定,在服务网点或银行自助终端办理金融功能激活手续,同时进行密码重置,以确保个人金融账户安全。
如有其他保险疑问,请来:多保鱼讲保险!,

5. 天津市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成年居民:一级医院(低档70%、中档75%、高档80%)二级医院(低档65%、中档70%、高档75%)三级医院(低档60%、中档65%、高档70%)学生儿童: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门(急)诊报销比例:非签约医疗机构50%,签约医疗机构55%。一、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再次提高5个百分点,学生儿童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成年居民按低、中、高档缴费,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65%、70%。二、参保范围:具有本市户籍或学籍的学生、儿童和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有效证件的城乡未就业居民。三、缴费标准:2019年度居民医保学生儿童档和成年居民低、中、高档个人缴费标准为200元和220元、500元、850元。四、服务网点:各区社保分中心负责办理以学校、托幼机构、福利机构为单位的人员参保登记;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各类居民参保登记。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天津市医保报销比例

6. 天津医保报销是怎么报销的

天津医保报销流程如下:1、本地住院就医员工生病住院,应在单位缴费所在地医保定点医院住院,住院时需将医保证、医保本直接交到所在医院的医疗保险科,结算时自动报销基本医疗费用;2、外地住院就医因出差或长期在外地工作员工生病,必须是急诊的,可在当地医院住院治疗,但要在三天之内申报到市医疗保险局监察科;3、转诊到外地就医在单位缴费所在地住院未见效果或医院医生建议转院到外地,必须是指定医院,中心医院和市人民医院,开转诊信和相关检查材料到医疗保险局监察科进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转院。天津医疗保险报销申报材料:1、天津市医疗机构统一发票(社保报核联),异地就医申报须提供就医当地省级统一有效票据;2、相关药品增付明细,治疗、检查明细(门诊费用清单);3、就诊记录(门诊病历),处方,检验、检查结果,报告,证明等;4、异地安置人员和长期驻外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发生的门诊费用申报时须提供经开发区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分中心审核后的登记备案表(复印件);5、选择正确的汇总表(表一)及个人报销单。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十九条参保人员医疗费用中应当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药品经营单位直接结算。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和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异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制度,方便参保人员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第三十条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四)在境外就医的。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

7. 2022年天津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2022年起,天津职工医保门诊报销额度提高。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实施办法》(津政办规〔2021〕16号),自2022年起,实施多项职工医保惠民新政。提高门(急)诊报销待遇职工医保门(急)诊报销封顶线调整为9000元,提高了1500元。起付标准至5500元的部分,报销比例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超过5500元至9000元以下的部分,报销比例在各级别医院统一为55%。继续实施在签约服务机构门诊就医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封顶线提高200元,并给予机构40元签约服务费的倾斜报销政策。动态调整门(急)诊起付标准在职人员门(急)诊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左右确定;继续实行向退休人员倾斜的政策,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急)诊起付标准,分别较在职人员降低100元和150元。2022年在职人员、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急)诊起付标准继续为800元、700元和650元,以后年度,按程序确定后向社会发布。法律依据:《关于健全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的实施办法》(津政办规〔2021〕16号)二、主要措施(三)改革个人账户计入办法。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单位缴费10%、个人缴费2%)参保的在职人员,职工医保个人账户由个人缴纳的职工医保费计入,计入标准为本人参保缴费基数的2%,单位缴纳部分全部计入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照统账结合模式参保的退休人员个人账户继续由职工医保统筹基金按定额划入,具体标准为不满70周岁40元/月、70周岁以上50元/月、建国前老工人60元/月。(四)动态调整门(急)诊起付标准。职工医保在职人员门(急)诊起付标准,按照上一年度公布的本市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左右确定;继续实行向退休人员倾斜的政策,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急)诊起付标准,分别较在职人员降低100元和150元。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参保人员当年政策范围内门(急)诊费用未超过起付标准的,次年不再调整起付标准。2022年在职人员、不满70周岁和70周岁以上退休人员的门(急)诊起付标准继续为800元、700元和650元;以后年度,由市医保局会同市财政局按年度确定,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 (五)提高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自2022年1月1日起职工医保门(急)诊最高支付限额调整为9000元。其中,起付标准至5500元(含)的部分,支付比例在一、二、三级医院分别为75%、65%、55%;超过5500元至最高支付限额以下的部分,支付比例在各级别医院统一为55%。

2022年天津职工医保门诊报销政策

8. 天津市医保报销比例

法律分析:成年居民:一级医院(低档70%、中档75%、高档80%)
二级医院(低档65%、中档70%、高档75%)
三级医院(低档60%、中档65%、高档70%)
学生儿童:一级医院80%,二级医院75%,三级医院70%。
门(急)诊报销比例:非签约医疗机构50%,签约医疗机构55%。
一、参保人员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再次提高5个百分点,学生儿童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提高到70%;成年居民按低、中、高档缴费,在三级医院住院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60%、65%、70%。
二、参保范围:具有本市户籍或学籍的学生、儿童和取得本市公安部门有效证件的城乡未就业居民。
三、缴费标准:2019年度居民医保学生儿童档和成年居民低、中、高档个人缴费标准为200元和220元、500元、850元。
四、服务网点:各区社保分中心负责办理以学校、托幼机构、福利机构为单位的人员参保登记;镇、街劳动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办理以行政村为单位的农村居民和以家庭为单位的各类居民参保登记。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条 下列医疗费用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
(一)应当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的;
(二)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的;
(三)应当由公共卫生负担的;
(四)在境外就医的。
医疗费用依法应当由第三人负担,第三人不支付或者无法确定第三人的,由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先行支付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