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房屋维修基金的房子怎么维修

2024-05-16 16:41

1. 没有房屋维修基金的房子怎么维修

你好,关于维修基金问题,建设部和财政部曾共同下发于1999年1月1日实行的《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该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凡是商品住房和公有住房出售后都应当建立维修基金,专项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所以,首先可以明确你有义务交维修基金,但不一定按购房款的3%交,因为该办法规定:缴交比例为购房款的2-3%。同时,开发公司的做法也有欠妥之处,因为该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时,售房单位与购房者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缴交约定。这种约定当然包括缴交比例的约定。做为业主我们不知道这个规定是很正常的,而开发公司作为房地产开发的专业机构,好象没有理由不知道这个规定。开发公司比较妥当的做法是在签定购房合同时,与购房者对维修基金缴交及比例作出约定,这样就避免使业主产生这样的想法:“这是不是乱收费。”开发公司明明不是乱收费,只要讲到明处,就可以避免产生不必要的误会。
我们还需明确物业公司只是代收代管维修基金,其所有权属于全体业主。维修基金必须专户存储,专用于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严禁挪作他用。业主委员会成立后,维修基金的使用由物业管理企业提出年度使用计划,由业主委员会审定后实施,业主委员会对维修基金的使用管理有检查和监督权。业主转让房屋所有权时,维修基金随房屋所有权同时过户。如果房屋拆迁或者其他原因造成房屋灭失,维修基金应按业主的缴交比例退还给业主。
望采纳,谢谢。

没有房屋维修基金的房子怎么维修

2. 房屋维修基金没有了怎么办

法律分析:一、维修基金没有了怎么补
1、到维修基金窗口,补办人本人携带身份证、备案合同、购房发票进行查档核实,如确认已交,由窗口工作人员给予出具登报声明作废的手续。
2、到当地的报社登报声明丢失收据作废。
3、拿刊登丢失票据声明作废的报纸,再回到维修资金窗口,并附带出具登报手续复印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由窗口工作人员审核合格后,留存报纸、登报手续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然后,窗口工作人员到局财务科进行办理。
4、补办时间为20个工作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领取补办收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六十三条 证据包括:
(一)当事人的陈述;
(二)书证;
(三)物证;
(四)视听资料;
(五)电子数据;
(六)证人证言;
(七)鉴定意见;
(八)勘验笔录。
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
第六十四条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3. 还建房有维修基金吗

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维修资金,不是不给办理房产证,而是不交房。
一、老婆生孩子男职工有什么福利
老婆生孩子老公有陪产假的。
陪产假最短为7天。男性享受的陪产假期限最长为30天。如果只有男职工买了生育保险,其配偶没有购买生育保险的,那么配偶生孩子可以用男职工的生育保险报销一部分医疗费用,一般顺产报销3000元,剖腹产报销5000元。
职工应当参加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缴纳生育保险费,职工不缴纳生育保险费。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二、楼顶漏水维修费用怎么分配
屋顶漏水维修费用具体如何分配,应视具体约定而定。一般共有部分需要维修,可以使用专项维修基金。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一条的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属于业主共有。经业主共同决定,可以用于电梯、屋顶、外墙、无障碍设施等共有部分的维修、更新和改造。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的筹集、使用情况应当定期公布。
第二百八十三条规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费用分摊、收益分配等事项,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业主专有部分面积所占比例确定。
三、业主应在何时按何标准交纳公共维修资金?
根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业主应当在入住前按照所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根据当地住宅建筑安装工程每平方米造价的5%至8%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已售公有住房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或者交由售房单位存入公有住房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维修资金,不是不给办理房产证,而是不交房。仅仅不给办房产证,已经算是开发商让步了。

还建房有维修基金吗

4. 20年前的房子有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
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5. 20年前的房子现在说要缴房屋维修基金合法吗?

维修基金必须缴纳。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层为20元平方米收取,具体以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4、维修基金的交纳时间一般是在交房入住的时候开始交纳的,后期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摘要】
20年前的房子现在说要缴房屋维修基金合法吗?【提问】
维修基金必须缴纳。 

1、商品房销售时,购房者与售房单位应当签定有关维修基金交缴约定,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交纳维修基金。
2、售房单位代为收取的维修基金属全体业主共同所有,不计入住宅销售收入。
3、首期专项维修资金交存的现行标准为:高层(含带电梯的多层)90元平方米、多层(含别墅)50元平方米。也有部分城市多层为20元平方米收取,具体以可以电话咨询当地房管局的工作人员。
4、维修基金的交纳时间一般是在交房入住的时候开始交纳的,后期办理房产证的时候需要出具维修基金的缴款凭证。【回答】
物业维修基金是国家房地产管理部门(房产局)收取的,由国家统一管理,开发商属于代收性质,你可以拒绝其代收,自己去房产局缴纳。如果开发商没有依照合同约定或者承诺履行修路的义务的,可以通过法院起诉追究其违约责任。【回答】
亲还有什么问题呢【回答】
您好,多谢解惑。20年前购房时没有这个名堂,与开发商也没有签订过有关维修基金的合同,现在我房子还是自己住,但物管公司去年更换后就通知我要去银行缴纳维修基金。这合理合法吗?【提问】
??【提问】
这个是不合法的您可以去法院进行诉讼【回答】

20年前的房子现在说要缴房屋维修基金合法吗?

6. 我的房子没修过,为什么住建局说我已经用过维修基金了

住房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国家规定是都要交维修基金的。【摘要】
我的房子没修过,为什么住建局说我已经用过维修基金了【提问】
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您好,我正在帮您查询相关的信息,马上回复您。,请稍等一会儿哦~【回答】
住房维修基金是指住宅物业的业主为了本物业区域内公共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事项而缴纳一定标准的钱款至专项账户,并授权业主委员会统一管理和使用的基金。维修基金由该物业内的业主共同筹集,业主按照缴纳比例享有维修基金的所有权,但使用权归全体业主所有,国家规定是都要交维修基金的。【回答】

7. 还建房有维修基金吗

法律分析: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维修资金,不是不给办理房产证,而是不交房。
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 商品住宅的业主应当在办理房屋入住手续前,将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存入住宅专项维修资金专户。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按照国家规定,不缴纳维修资金,不是不给办理房产证,而是不交房。仅仅不给办房产证,已经算是开发商让步了。

还建房有维修基金吗

8. 还建房需要交维修基金吗

还建房需要交维修基金,维修基金交晚了会有罚款,所谓罚款也就是平时说的滞纳金。一般买房人应该在交房后的九十天内缴纳维修基金。假如买房人由于某些原因,导致自己的维修基金交晚了的话,那么买房人就需要根据相关规定来缴纳滞纳金,具体需要缴纳的金额无法确定,因为各个地区的执行标准都会有所区别。法律依据:《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未按本办法规定交存首期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的,开发建设单位或者公有住房售房单位不得将房屋交付购买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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