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债的分销期为几个工作日

2024-04-29 21:40

1. 地方政府债的分销期为几个工作日

政府柜台分销期一般为招标日(T日)次日起3个工作日(即T+1日至T+3日),起息日为招标日后第4个工作日(T+4日),债权登记日为招标日后第5个工作日(T+5日),上市流通日为招标日后第6个工作日(T+6日)。地方政府公开发行的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可通过商业银行柜台市场在本地区范围内(计划单列市政府债券在本省范围内)发行,并在发行通知中明确柜台最大发行额度、发行方式和分销期安排等。
一、投诉政府部门的条件:
1.原告是符合本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根据;
4.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二、投诉政府部门的渠道:
1.市长热线12345;
2.纪检委热线12388;
3.通过国家纪检委的官方网站投诉;
4.可以向该单位的纪检监察室反映投诉,也可以向该单位的上级行政主管机关反映投诉,或者直接向当地纪委反映。

法律依据:《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兑付办法》 第三条 地方债发行实行年度发行额管理,全年债券发行总额不得超过国务院批准的当年发行额度。

地方政府债的分销期为几个工作日